檢方稱,淘金指公司作為致富世紀公司、天金鑫公司等加盟公司和基非客斯公司的聯系紐帶,為加盟公司從事外匯業務提供支持。
2007年1月至2008年2月,致富世紀公司共涉嫌吸收萬某某等148名客戶約65萬美元(近460萬元人民幣),非法買賣外匯按金交易量為3574手(25億元人民幣)。天金鑫公司共涉嫌吸收傅某某等55名客戶28.9萬美元(約205萬元人民幣),非法買賣外匯按金交易量為1334.5手(9.5億元人民幣)。
也就是說,該犯罪團伙一年內在深圳炒賣外匯按金交易量超過34億元。
此外,何某明還在昆明成立兩家公司非法炒賣外匯約20.8億元人民幣。
一個涉及非法經營的犯罪團伙,在深圳介紹國內客戶非法炒賣外匯,并從中賺取提成,涉案金額竟然達到數十億元人民幣。昨日,該案在深圳羅湖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羅湖區人民檢察院以非法經營罪對12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
而根據庭審,這犯罪團伙的實際操控者是其中一名被告香港男子何某明,他在深圳成立了3家公司,專門從事此種違法業務,其他11名被告都是他旗下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
此案尚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指控:
成立3公司非法炒外匯
昨日出庭候審的12名被告均為被告單位深圳致富世紀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下簡稱致富世紀公司)、深圳天金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下簡稱天金鑫公司)、淘金指軟件科技有限公司(下簡稱淘金指公司)的直接負責人或直接責任人。
這三家公司被控非法介紹國內客戶炒賣外匯。而據檢方查明的情況,被告何某明是這三家公司的幕后實際控制人。
2004年12月27日,香港人何某明、雷某夫婦借用他人的身份證在深圳注冊成立了淘金指公司,從事淘金指軟件的開發、生產、銷售及網站咨詢等業務。
2006年年初,何某明和外國的一主要從事外匯買賣業務的基非客斯公司取得聯系,并達成關于介紹國內客戶從事外匯按金交易的協議。
2006年4月14日,何某明借用他人身份證在深圳成立了致富世紀公司,一年多之后的2007年8月8日,何又借用他人身份證成立了天金鑫公司,兩公司都作為淘金指公司的加盟公司,同時代理境外的基非客斯公司的外匯按金經紀業務及淘金指公司的軟件銷售業務。
操作:
交易一手得40美元傭金
檢方指控,致富世紀公司和天金鑫公司在銷售淘金指軟件的售后服務以及指導使用軟件過程中,從社會上招聘人員進行外匯買賣知識培訓,將這些招聘人員發展為外匯交易客戶,指定在基非客斯公司在境外的網絡交易平臺進行外匯買賣交易。
進行該外匯交易的具體做法是,外匯交易客戶通過基非客斯公司交易平臺提出開戶申請,將資金存入基非客斯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后,基非客斯公司給一個買賣外匯的交易賬戶,通過該交易賬戶即可進行外匯交易。炒匯交易以10萬美元為一個基準單位(以下稱一手),國內客戶交納1000美元的保證金就可以買賣一手金額的外匯。
每交易一手,基非客斯公司向致富世紀公司或天金鑫公司返還40美元的傭金。(記者王納)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