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標準的“蹊蹺”和收費員的“智慧”
一些商戶還很快體會到,南陽市垃圾處理收費標準,除了明顯偏高之外,還有一些十分“蹊蹺”和模糊的地方。前文提到的八方電器商場,就是其中之一。
“從第一次收費員測量我們的營業面積,我們就覺得很奇怪!”該商場於成武經理說,“按我們的測量,我們沿街賣場的營業面積為2007平方米,而居委會則要按他們測量的1997平方米收費,非要把樓梯排除在外。”
這就需要我們回頭來看看南陽市的收費標準了。前面我們提到,該市規定:“沿街門店(含超市):經營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按每月每平方米3元征收;101-300平方米按每月每平方米2元征收;301-2000平方米按每月每平方米1元征收;2001平方米以上的按每月每平方米0.5元征收。”
讓我們來計算一下:商場的經營面積如果按照2007平方米,一月需繳費2007×0.5=1003.5元;而按照1997平方米計算,則需繳費1997×1=1997元。
“面積小了幾平方米,繳費的數量竟然增加近一倍!一年算下來,相差竟達1萬多元!收費員當然要按1997平方米收費了。”於成武一臉苦笑。
在該市梅溪路商業街上,不少門店攤點,也被收費員的“智慧”搞得哭笑不得。
一個雜貨鋪,面積為100平方米左右。如果按照101平方米計算,每月需繳202元,而如果按照99平方米計算,每月則需交297元。
賣襪子、內衣褲的老板小麗說,她的店鋪不足10平方米,如按經營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3元,一年只需繳納360元。但征收人員卻以“零星攤點每日每個3元”的標準對其計算,一年需繳費變成了1080元,是上一種算法的3倍。
一個擺在路邊只有一個冰箱的冷飲攤兒,按規定每日每桌應繳納2元,可這賣冰糕、冰淇淋的一年只有半年的生意,按日算下來不過360元,但征收人員堅決按年收,收了她全年500元的費用,還說是對她的“優惠和關照”。
類似的事件還發生在南陽市和平醫院。該醫院是一家非政府辦醫療機構,開始,醫院負責人按“醫院、醫療服務機構每床每月3元”的收費標準,給了會計20個床鋪一年的費用,主動交到了梅溪辦事處文化社區居委會。可是,居委會卻拒收這個錢,稱其繳費數目不對。
后來,文化社區收費員來到醫院,拿出卷尺測量面積,最終以沿街門店每平方米每月3元向醫院下達征收通知書,收費額同樣是按床鋪數計算的數倍。
多方協調都沒有結果,和平醫院也同樣遭遇垃圾堵門。
收費員從正規軍變成雜牌軍
南陽市的垃圾處理費從2005年10月1日就開始征收,但是為什么前幾年沒有出現類似的問題呢?
南陽市環衛處有關負責人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當年新標準剛制定出臺后,為了讓市民有一個循序漸進認識的過程,并不要求對所有商戶實行足額征收。而且,當時由市環衛處征收大隊的專業人員來收費,收費行為比較規范。
據他介紹,2006年,該市實收垃圾處理費410萬元,2007年實收530萬元,雖然與1800萬元的資金缺口相差甚遠,但是,因為政府沒把征收任務定得那么“死”,基本上是能收多少收多少,缺口由市財政補貼,所以也就沒有產生太多的矛盾。
從2007年起,南陽市的環衛體制進行改革,市政府下發《關于印發南陽市環衛體制實行市區分級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每年由市環衛處和市財政局等部門核定下達征收計劃任務,三區政府(管委會)負責,由街道辦事處及其社區居委會按照統一的收費標準征收”。
2008年3月,南陽市政府又下發了《南陽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再次規定:“三區根據工作需要,可委托所轄辦事處、社區代收垃圾處理費”。
一位商戶說:“收費隊伍從原來市環衛處征收大隊的專業人員,變成了社區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人員,甚至是他們雇用的大量社會閑散和無業人員,從正規軍變成了雜牌軍、游擊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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