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不工作,不愿意生孩子,吃住全靠父母,一對“80后”小夫妻因此被父母打官司趕出家門。近日,南京玄武區法院審結此案。
夫妻雙雙“瀟灑”辭職
今年27歲的章君與妻子任娟是南京一所職校的同學,都是獨生子女,雙方父母的收入都比較高。從職校畢業后,章君應聘到一家酒店當了部門經理,任娟到一家公司當文員。
章君和任娟結婚后,因為沒有住房,便與章君父母同住。為了盡情享受生活,章君與任娟達成不生孩子的協議。小兩口的這一做法,雙方父母并不知情。
去年初,章君的單位效益不好,經常發不出工資,他從單位辭職。章君回家后,父母為安慰他,經常給他錢花,給的錢,比他在單位拿的工資還多。任娟得知后,嫌上班太累,干脆也不干回家了,理由是被單位“裁員”了。每個月,任娟同樣得到自己父母的一筆“補助”。
不上班,有房住,還有錢花,這對夫妻玩得很開心。雖然雙方父母多次提醒他們“還是要找個班上上”,但他們就是不聽,沒錢就跟父母要,不給就鬧別扭。后來,父母要他們早點生個孩子,他們更是不聽,“生孩子多煩呀,上學、讀書、結婚都要管。我們要是到老沒人管了,就去養老院。”
雙方父母忍無可忍
要求上班不成,要求生孩子又沒成,雙方父母都生氣了。“太沒責任心了。把他們趕出去,停了他們零花錢,看他們還怎么瀟灑。”雙方家長取得一致意見后,開始趕他們出門。但這對夫妻就是賴著不走,并與父母吵,多次驚動當地居委會出面調解。
不久前,章君的父母將章君、任娟告上玄武區法院,要求他們立即從老人名下的房屋內搬出。
法院經審理認為,這套房屋的所有人屬于原告,他們對該房屋享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原被告雖然是父母子女關系,但雙方在共同生活期間,因生活理念、生活瑣事經常發生矛盾,給原告正常生活造成影響。原告要求兩名被告立即從自己所有的住房內搬出的訴訟請求合法有理,法院應當支持。
法院判決搬出住房
由于章君、任娟夫妻堅決不同意父母要求他們找工作、生孩子的要求,導致法院調解失敗。近日,法院判決章君、任娟夫妻從老人名下的房屋內搬出。
拿到判決書后,章君父母私下給了他們一點錢,讓他們暫時用于租房、購買生活用品,同時表示:什么時候章君找工作上班了,任娟懷孕了,他們再回家住(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殷學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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