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08年將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股價高達4美元,現(xiàn)在購買每股3.5元人民幣!边@是5名被告人3年前給400多名受害人的許諾,也正是這誘人的“餡餅”,讓受害人的800多萬集資款打了水漂。昨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5名涉嫌非法擅自發(fā)行股票和非法集資的被告開庭審理。
豐厚回報誘使400多人受騙
昨日上午,200多名受害人專程從郊區(qū)以及戶縣、咸陽等地趕來旁聽,他們都很關心案子的進展。記者看到,他們中大多是六七十歲的老人,有退休教師、下崗工人、農民等。“我們老兩口辛辛苦苦攢了點養(yǎng)老錢,卻被他們騙去了。”張女士說,2006年7月,5名被告利用原陜西中大產權交易公司和陜西百融產權經紀有限公司的名義,以辦學習班講課等形式宣傳,號稱陜西寶光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有5000萬元注冊資本,2008年將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組建跨國公司,到時股價將高達4美元,現(xiàn)在購買每股只要3.5元,因為回報豐厚,每個人購買的額度有限,400多人以3.5~4.2元的價格,購買寶光科技股票。張女士買了500股寶光科技股票,不久就拿到了所謂的“分紅”800元,可之后就再也沒有拿到分紅。
當有人提出質疑后,他們又成立“陜西金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同樣手法發(fā)行股票。72歲的退休教師劉先生先后購買了這兩家公司的股票,總共5萬多元。
案卷用購物車推進法庭
當日上午10時30分許,此案開庭。公訴人用購物車將幾十本案卷推上法庭,5名被告也被帶上法庭。
公訴人稱,從2006年7月至2007年3月,潘峰等人誘使社會公眾購買寶光公司和金辰公司股票,共計向484人次銷售股票249.2萬股,非法集資達875.925萬元。潘峰將上述贓款用于支付雇用人員的工資、提成,向寶光公司支付股權款,其余款項被其占有、揮霍。5名被告及辯護律師,也分別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jù)提出異議,并對其罪行進行辯護。
昨天的庭審進行了一整天,由于案情復雜,受害人數(shù)多,涉案金額大,本案還將擇期再審。 (記者郭欣 實習生楊明月)(記者 翟小雪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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