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尚未靠站,一男乘客就急不可耐地要上車,司機示意不能開門,惹得該乘客連踢車門三四次,等到上車后,該乘客又掐了司機的脖子并一路惡語相向。律師表示,肇事乘客的行為已經侵權。
乘客嫌開門遲打罵司機
此事發生在前日下午6時左右,當時正下著大雨,一輛103路電車行至越秀公園站,由于前面車多,公車暫停在一號站,正排隊準備駛入二號站停車讓乘客上下車時,一乘客在車下示意要上車。
“當時那個人站在前門旁,用力地踢車門,表示要上車。因為當時車還沒有到站,司機就沒有開車門,只是擺手勢示意在前面才能停車上客。”據當時車上的一位乘客何小姐稱,那個乘客根本沒理會司機的示意,繼續用力地踢了3次車門。
令乘客何小姐沒有想到的是,電車到站開門后,該乘客跳上車來二話沒說就用左手掐住正在駕車的司機的脖子,右手還想打司機,他暴躁地大聲對司機說:“下雨天你為什么不早點開門讓我上車!”然后一直死死地掐住司機的脖子近5分鐘。
何小姐說,當時司機并沒有還手,只是警告該乘客如果再繼續毆打的話就報警,并要求該乘客道歉。在車上其他乘客的紛紛抗議下,該男子才松手向司機道了歉。
然而,事情并沒有就此結束。司機繼續開車后,該男子就站在司機旁邊,開口罵:“我是公務員,打你頂多就是被拘留十幾天。”何小姐說,司機駕車過程中,該男子一直說臟話侮辱司機,引得車上其他乘客議論紛紛,擔心司機駕車安全。但是司機一路上都沒有回應一句話,該男子一路罵到狀元坊才下車,整個過程持續了半個小時左右。
司機嚴格遵守駕車規定
當事的司機姓吳,對于在一號站沒給乘客開門,他表示自己是嚴格遵守交委和公司規定:公交車在離站臺5個車位時,乘客只能下不能上,按規定,該車在越秀公園二號站才能停車上客,當時在一號站是不能停的。
電車公司的肖經理說:“這次吳司機這么做是嚴格遵守了交委和公司的規定的,是完全正確的。”
律師稱乘客行為已侵權
廣東科德律師事務所的陳震律師表示,乘客毆打司機侵害了司機的權益,“公交司機駕車過程中,乘客與司機聊天都是被禁止的,更何況是辱罵威脅他”。(記者田恩祥、實習生張賢君,通訊員許東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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