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外遇,妻子規勸不成,提出離婚又遭到拒絕,一怒之下,竟采取極端手段,企圖摘除丈夫睪丸。昨天,蕭縣檢察院以構成犯罪但無逮捕必要為由,作出對嫌疑人不予批準逮捕決定。
現年33歲的狄某,曾是一名婦產科醫生,與丈夫陶某結婚后,定居在蕭縣圣泉鄉某村。婚后,夫妻兩人育有一子一女。2007年,陶某認識18歲的鄭某,兩人很快發展為情人關系,狄某多次規勸無效。狄某提出離婚,但陶某自知妻子賢惠,又有兩個孩子,堅決不同意。
今年5月28日晚,陶某因食物中毒腹瀉,要狄某給其吊水。狄某突然想到,如果將陶某閹割,他就不能再與鄭某在一起了。于是,狄某到醫院拿了兩瓶生理鹽水、兩板氟哌酸膠囊。回家后,狄某將氟哌酸膠囊里的藥粉倒掉,將安定片碾碎后裝入膠囊內,給丈夫服下。當晚10時許,陶某進入深睡狀態,狄某拿起一把水果刀,將陶某陰囊劃開,企圖摘除睪丸,不料刺爛睪丸。陶某疼痛醒來呼救,后在鄰居的幫助下被送往醫院。經法醫鑒定,陶某傷情為重傷。
案發后,陶某幡然悔悟,請求不要追究妻子刑事責任。考慮到陶某在案件起因上有過錯,且家中有兩個年幼的孩子,蕭縣檢察院審查認為,狄某雖然構成犯罪但無逮捕必要,遂作出不予批準逮捕決定,狄某隨即被釋放回家。(稿源: 中安在線-安徽商報 趙彥偉、王紅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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