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承德市公安局破獲了一系列利用手機敲詐勒索的詐騙案。截至6月13日,承德警方累計破獲恐嚇電話敲詐勒索案件243起,打掉犯罪團伙19個,抓獲處理涉案犯罪嫌疑人70人,上網通緝14人,收繳贓款37萬余元、贓車16輛、手機18部,凍結涉案銀行存款70余萬元。
隨著警方對案件的披露,一個以“黑惡勢力”面目出現,將企業老總、個體老板、知名人士、黨政機關干部作為恐嚇對象,以受人雇傭對當事人進行人身傷害為威脅手段,繼而實施敲詐的犯罪團伙被一幕幕揭開。
“黑老大”打來恐嚇電話
“喂,你是張經理嗎?你最近得罪人了,有人出8萬塊錢買你一條腿……你先別問得罪了誰,先知道我是誰吧!我是東北黑道‘劉禿子’,你的車牌照是×××,你家住天津市××路××號。怎么樣,還想讓我說出你更多的東西來?不過,你如果出5萬塊錢,我可以幫你擺平這事……”
2007年10月14日中午,家住天津市的張某突然接到這樣一個令他坐立不安,同時也感到莫名奇妙的電話。
在生意場上打拼多年的張某擔心自己和家人受到傷害,考慮再三后,向“劉禿子”提供的農業銀行卡號上打入1萬元現金,以求“破財免災”。僅僅幾分鐘后,這筆錢就被取走。
實際上,給張某打去這一恐嚇電話的并非什么黑道人物,而是河北省豐寧縣人肖亞光等人組成的犯罪團伙。而肖亞光團伙不過是豐寧縣數十個利用手機敲詐詐騙團伙的其中之一。
2007年10月15日,在敲詐張某得手次日,該團伙以同樣手段敲詐天津市河東區鄭某5萬元;10月16日,敲詐天津市塘沽區劉某5千元;10月17日,從天津市河東區姜某處騙得3萬元……
落網曝光真身是一村民
警方根據得到的線索,通過調取兩張銀行卡賬戶交易清單發現,這兩張銀行卡在開戶后短短4個月內就發生了52筆交易,入賬地點涉及北京、天津、河北、江蘇、黑龍江等17個省市,但取款地點幾乎都集中在豐寧。同時,警方通過調查犯罪嫌疑人的手機通話記錄發現,其中一部是來自豐寧某村的私人電話,機主是一名60多歲的農婦,而該農婦的次子劉某的體貌特征與取款男子十分相似。
2008年12月17日晚,劉某在取款時被警方當場抓獲。經審查,劉某對自己以“黑社會老大”的身份進行電話恐嚇的事實供認不諱。而據警方了解,其真實身份只是豐寧當地的一名村民。
高檔車主成敲詐首選
據豐寧縣公安局局長張建峰介紹,在2007年前后,當地通過網絡及“信息公司”獲取個人信息,專門以電話恐嚇為手段進行敲詐勒索的犯罪形式開始蔓延,犯罪嫌疑人以20歲至30歲的年輕人為主,大部分為初中文化,無正當職業。
據悉,犯罪嫌疑人借以敲詐勒索的信息主要源自車輛銷售信息,還有一部分是從網上查詢知名企業家或從各地電話黃頁中獲取信息。
從警方目前掌握的情況看,高檔車主成為敲詐勒索的首選對象。大部分事主在接到恐嚇電話時都能夠提高警惕,但仍有少數人因害怕其自身及家人受到傷害而就范。據了解,曾有事主僅僅為了知道誰是“委托人”,便向犯罪嫌疑人匯出了數萬現金。
記者手記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基層公安機關和民警在偵辦此類案件時遇到了很多困擾。有民警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中明確規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而在此類案件中,對這些將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公司如何進行處罰,法律并未作出明確規定。
打擊恐嚇電話詐騙遭遇四大難題
豐寧縣公安局主管刑事偵查的副局長王連民介紹說,近年來,利用手機敲詐勒索詐騙犯罪之所以不斷蔓延,有多種原因,突出表現為:犯罪成本低,“收入”高;個別車險、中介、信息公司以販賣個人信息謀取私利;手機、手機卡、銀行卡不實行實名制登記;農村經濟不發達、法制意識淡薄;法律制度亟待完善,按照刑法定罪為敲詐勒索的量刑較輕,導致違法犯罪的“收入”與其刑期不成比例。
王連民表示,打擊此類犯罪存在四大難題:
一是嫌疑人成功一起后,便將作案所用的工具廢棄,固定取證難;
二是個別行業狹隘的“自我保護意識”強烈,在金融及通訊部門調取證據時往往因時間及業務等因素處處“受卡”;
三是報案的未敲詐成,敲詐成的不報案,有的即便被敲詐也不愿作證,造成取證難;
四是犯罪嫌疑人雖供述較多,但大多找不到相關證據,無法形成證據鏈,加之嫌疑人供述時避重就輕、避實就虛,造成定罪量刑畸輕。(馬競 曹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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