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沙洋縣高陽鎮農民呂亞周在沙洋縣城打工時,突然成了被通緝的網上逃犯,并被河南省信陽市羅山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刑事拘留,輾轉關進沙洋、羅山兩地看守所,后又被以“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為由,于16日在河南釋放。19日,重獲自由的呂亞周向記者講述了這噩夢般的一周。
今年43歲的呂亞周是沙洋縣高陽鎮呂集村4組人,一直在家務農。春季農忙結束后,為掙錢補貼家用,本月初,他到沙洋縣城一處工地上打工。10日下午,呂亞周接到妻子的電話:沙洋縣公安局高陽派出所讓他到派出所去處理一起幾年前遺留下的土地權屬問題。當晚7時許,呂亞周騎摩托車趕到高陽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向其出示了一份逃犯信息登記表,稱他是一名網上逃犯。當晚將其刑事拘留,送往沙洋縣看守所。13日下午,河南省信陽市羅山縣公安局2名民警趕赴沙洋縣看守所,將呂亞周押解回羅山縣,并將其送進羅山縣看守所關押。16日下午,羅山縣公安局以“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為由將呂亞周釋放。
呂亞周回憶:
受害人指認后才被釋放
在被關押的6天6夜里,呂亞周被輾轉關在沙洋縣看守所和羅山縣看守所,羅山縣公安局提取了他的指紋,并帶受害人進行指認,但受害人指認的嫌疑人不是他,呂亞周這才被釋放。
呂亞周向記者提供了羅山縣公安局的拘留證和釋放證明書復印件,上面顯示2009年6月13日18時,羅山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拘留呂亞周,16日以“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為由將其釋放。
呂亞周稱,他被關進羅山縣看守所后,16日上午,民警提取了他的指紋并取走其血樣,16日下午,民警又帶著受害人到看守所指認。呂亞周看到的受害人是一名50多歲的男子,呂表示不認識對方。當時,呂亞周和6名男子穿著監服站在看守所院子里,受害人在距離5米遠的地方進行指認,但受害人指認的是另2名男子。
16日下午6時許,一名便衣男子到看守所提審呂亞周,讓其在釋放證明書上簽字后,告訴他可以走了,他的妻子在羅山縣公安局等他。呂亞周當時一頭霧水,稱自己身無分文。這名便衣男子給了他100元錢,他才租車到羅山縣公安局和妻子會合,當天返回沙洋。
羅山縣公安局辦案民警包祥超:
關押呂亞周有證據
高陽派出所出示的“網上逃犯信息表”顯示,辦理呂亞周案件的是羅山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三中隊民警包祥超和陳久聲,19日,記者通過電話采訪了包祥超,他證實了拘押呂亞周的事實。
包祥超稱,是他到沙洋縣把呂亞周押解回羅山的,他承認確實把呂亞周列為了網上逃犯,而且是有依據的,但他不愿透露依據是什么。包祥超同時表示,后來的調查中發現呂亞周一案有出入,這才將其釋放。
記者在高陽派出所出示的“網上逃犯信息表”上發現了一個細節:2名騙子一人持有的是呂亞周的身份證,雖然名字、地址相符,但身份證號碼卻不同,呂亞周的身份證號碼是420,而騙子使用的身份證號碼是612,而且“信息表”上寫有“身份證照片與本人照片不符”字樣。那么,羅山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究竟以什么理由確認呂亞周是詐騙嫌疑人的?包祥超不愿向記者透露,只是稱不會無緣無故抓人。
妻子李鳳琴:
租車到羅山縣接丈夫回家
呂亞周被抓走后,他的妻子李鳳琴一直在奔波,采訪時她向記者透露了期間的一些細節,并對丈夫從無故被抓到釋放之事提出了一些疑問。
李鳳琴說,10日下午,高陽派出所民警到家中找丈夫,丈夫不在家中,民警稱讓呂亞周到派出所配合調查一起幾年前的土地權屬問題。民警留下電話號碼后離去。李鳳琴給在沙洋縣城打工的丈夫打電話,把消息告訴他。當天晚上8時許,丈夫沒有回家,她撥打丈夫的手機一直顯示關機,打民警留下的電話又無人接聽,她感覺出了問題。
11日凌晨,派出所民警給李鳳琴打電話,告知其丈夫已經因涉嫌詐騙被刑事拘留。
11日早晨,李鳳琴趕到高陽派出所,但沒有見到丈夫,民警告訴她丈夫已經關進看守所,并稱會被帶到河南去。
15日下午5時許,李鳳琴接到包祥超的電話,包祥超讓她到羅山縣去見丈夫。
16日早晨,李鳳琴趕到沙洋縣城,租下一輛出租車趕往羅山縣。當日下午4時許,李鳳琴一行到達羅山縣公安局,她給包祥超打電話,包祥超讓其上2樓辦公室,但門衛不讓其上去,她又給包祥超打電話,包祥超讓其17日再去找他。到了吃晚飯的時候,李鳳琴又接到一名民警的電話,對方稱已經將呂亞周釋放。不久后,李鳳琴在羅山縣公安局附近見到了丈夫。
讓李鳳琴感到納悶的是,羅山縣公安局民警讓其到羅山縣,但又不和她見面,而且沒有任何說明便將丈夫釋放,她不知道期間究竟發生了什么,并希望為丈夫討個說法。(據荊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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