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6月22日電 (蒼雁) 兩度被列為網上通緝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曾與警方過招兒“面不改色”,成功脫逃后往返于吉林、山東兩省作案。警方追蹤三年,終于將“職業慣偷”李云龍抓獲。6月22日,吉林市公安局泰山路派出所將涉嫌傷害、盜竊的犯罪嫌疑人李云龍移交至青島警方。
2006年4月,吉林市一家飯店發生一起拎包案件。一位食客在就餐時手包被盜,包內有4000元現金和超市代金券、手機等物品,總價值近萬元。
吉林市泰山路派出所聞訊后立即對此案進行偵查,初步將犯罪嫌疑人鎖定為樺甸市人李云龍。泰山路派出所副所長李志平說:“李云龍是一個很狡猾的人,狡兔三窟,居無定所。”警方多次前往樺甸對李云龍實施抓捕,都被他逃脫。在最后一次對李實施抓捕時,警方在李的“死黨”家發現李偷竊的贓物。
2006年8月,警方得到線索,稱李云龍在吉林市火車站一帶出現。于是,李志平副所長帶領警員趕到火車站,找到犯罪嫌疑人李云龍。經過警方對其身份盤查,發現他的身份證與要查找的犯罪嫌疑人中間差一個字,由于戶籍的疏漏,使得這個狡猾的慣偷從警方的眼皮子底下溜走了。
2006年5月,李云龍逃至山東省青島市,在一家美容院做美容時與一男美容師發生沖突,將對方刺成重傷,李云龍自己也負傷逃離現場。2006年10月17日,青島市警方將李云龍列為網上逃犯。
2006年8月12日,李云龍再次潛回青島市南區太平角二路,伙同趙波、楊春生盜竊一輛高檔轎車,將車內的一萬元人民幣和5000元港幣、120元美金全部盜走。事發后,當地警方以涉嫌盜竊再次將李云龍列為網上逃犯。
2009年6月17日,吉林警方接到舉報,稱一名叫李云龍的男子急于賣掉自己的本田車。于是,副所長李志平以高價收購為由與李進行聯絡,并約好看貨地點。李云龍赴約后,警方立即將其抓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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