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茂名六月二十三日電 題:廣東茂名塑膠走私“大鱷”半年“吞”千萬
中新社記者 梁盛
廣東茂名當地一家虛假外商獨資企業,以進口塑膠加工為幌子實施走私,半年間走私塑膠原料約三百噸,案值近千萬元人民幣,涉稅逾二百萬元。
二十三日,茂名海關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證實,目前,該涉案公司負責人已被當地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三十萬元。
二00七年三月,茂名建誠塑膠制品有限公司以經營加工貿易業務的名義,向當地海關申領兩本合同項下進口塑膠原料數量為三百噸的《進料加工手冊》。然而在海關對該公司進行核查時,卻發現使用手冊進口的塑膠原料數量、規格和品種與庫存均不相符,進口塑膠原料存在短少的現象。海關緝私部門馬上對其進行深入調查。
調查人員發現,茂名建誠塑膠制品有限公司注冊登記使用的資料均為偽造,所謂外商獨資企業的外商、法人代表、總經理,不過是借用了香港某一黃姓居民的身份資料,而該居民對自己的“外商獨資企業”竟然一無所知。
隨后,緝私警察又對該公司經營賬戶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該公司成立后從未使用過此賬戶進行過生產經營,根本沒有任何購匯、付匯、核銷的情況發生。通過深入走訪、調查摸排和通過其他渠道收集的信息,該公司“老板”肖某很快就在深圳被辦案人員抓獲。
到案初期,肖某心存僥幸,供述時避重就輕,使案件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緝私警察隨即輾轉深入化州、廣州、深圳、東莞、惠陽等犯罪實施地,徹底查清了肖某為實施走私犯罪設立虛假公司,借進料加工之名替他人免稅進口一般貿易貨物,收取傭金牟取暴利的犯罪事實。
據肖某供述,二00七年三月,其伙同他人共同出資,偽造資料成立虛假的外商獨資企業——茂名建誠塑膠制品有限公司,以開展加工貿易業務為名,騙領海關加工貿易手冊。其后短短半年時間里,從深圳皇崗口岸替他人將存放于香港的一般貿易貨物塑膠原料約三百噸,偽報成加工貿易貨物免稅報關進口,并在深圳布吉某倉庫,將進口塑膠原料拆柜換車轉交給貨主,并按每噸一千八百元的價格向貨主收取傭金牟取暴利。
同時,為應付海關檢查和平衡手冊,肖某從國內購進低價劣質塑膠原料,替惠陽某塑膠制品廠按訂單加工生產塑料產品,賺取國內加工生產費用維持犯罪公司的日常運作,并使用茂名建誠塑膠制品有限公司的加工貿易手冊將惠陽某塑膠制品廠產品作為進料加工制成品報關復出口至香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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