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逃犯賴某逍遙法外15年,不料向人吹牛時(shí)被人舉報(bào),他也因此落網(wǎng)。昨悉,賴某被青山檢察院批準(zhǔn)逮捕。
1994年9月29日晚,夏某、潘某、賴某等人,持獵槍竄至青山新溝橋白領(lǐng)沙龍酒店,將曾某打傷致死,并將張某打成重傷。
此后,該案其他作案人先后落網(wǎng)并被判重刑,而賴某一直在逃,被青山警方列為網(wǎng)上逃犯。
賴某在潛逃期間,制作了假身份證和駕駛證,先后流竄廣東、海南、重慶、四川、湖南等七省市。
在潛逃了13年后,因外面生存不易,又想念家人,賴某于兩年前潛回武漢,藏身在古田二路易農(nóng)街的一處民房內(nèi)。
時(shí)間長了,賴某膽子大了起來。今年5月份,他在和別人聊天時(shí),吹噓說自己15年前涉及槍殺案,到現(xiàn)在都沒有被抓到。隨后有人向青山警方舉報(bào)。
5月8日,在其住地蹲守了兩天之后,警方將賴某抓獲。(記者 萬勤 通訊員 秦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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