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日獲悉,南京“6·30”重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機身份已經確認,為一個體施工隊負責人,事發前此人曾飲用白酒。目前,肇事者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肇事者為個體施工隊負責人
據警方介紹,肇事者為張明寶,男,43歲,個體施工隊負責人,掛靠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負責高爾夫國際花園某工程施工。
據悉,張明寶家住江寧東山街道,江寧人,既非公務員,也非什么高爾夫俱樂部副總。
如此“醉貓”南京5年未見
“經過血液檢測,張明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達每百毫升381毫克!”據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局長胡小翔介紹,按照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過每百毫升80毫克即為醉酒,張明寶的檢測結果是醉酒標準的4倍多,極為罕見。記者獲悉,像張明寶這個數值,至少在最近五年內都沒有發現過。
交管部門推測,當晚喝酒時,張明寶就餐的飯店、其住處都在金盛路,相距不遠,使得張明寶自以為就算喝得多一點,回家也很簡單,沒想到釀成了慘劇。
記者了解到,飯店離其家僅約兩公里,打的只需起步價5元,坐公交車就幾站;即使是走路,按正常速度,也只要約半小時。
律師稱肇事者或被判死刑
江蘇圣典律師事務所主任賈政和表示,從本案具體案情來看,張明寶醉酒駕車,撞上第一個人的行為可以認定為交通肇事罪。但在此之后,張明知自己行為不受控制,仍以高速瘋狂逃竄的方式,致使多人傷亡,主客觀都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法律構成要件。因此,張的行為應數罪并罰,對他的最高刑可以是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文、圖據《現代快報》)
近3年時間違章80次
又訊 記者從南京交管部門了解到,屬于張明寶名下的共有三輛車,分別是松花江面包車、寶來和一輛別克,這并不包括本次肇事車。他本人是在2006年5月份領取了C1駕照。
通過查詢,可以發現張明寶從2006年8月份到2009年4月份,共有80次違章行為記錄,其中超速就達到39起,而且這些違章行為曝光僅僅來自于張明寶其中的一輛寶來車。 (《揚子晚報》供稿)
現場:孕婦連同腹中胎兒齊殞命
據新華社電 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局長胡小翔介紹,6月30日20時15分許,家住東山街道金盛路的張某與他人在金盛路一飯店吃飯并飲用白酒后,駕駛“蘇ATH900”牌號轎車在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駛時,車輛失控,撞上路邊西瓜攤,沿途撞倒9名路人,并撞壞6輛路邊停放的轎車,后被江寧公安分局巡邏民警和群眾一同將其逼停,當即將張某予以控制。此次事故共造成3人當場身亡,2人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另有4人受輕傷,正在醫院治療。
記者了解到,5名死者中有1名孕婦。據現場目擊者稱,當時,孕婦倒在地上,鮮血從她破裂的腹部噴涌而出。經搶救,腹中胎兒未能成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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