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義烏7月16日電(記者 張茵 實習生 董齊)一輛車燈光系統不合格,一輛車制動系統不合格,相遇后的結果是一死兩傷。日前,記者從浙江義烏市人民法院獲悉,此次車禍中,燈光系統不合格的肇事車主雷某最終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二年。
據了解,雷某是湖南人,在義烏做生意。2009年4月8日,雷某送貨到浙江東陽返回義烏時已經是晚上8點左右。當他駕駛著輕型廂式貨車行駛在義烏市宗澤路與北苑路交叉口左轉彎時,雷某發現一輛摩托車(陳某駕駛)從宗澤路相對方向開過來。雷某本能地點了剎車,但由于距離太近,車子沒能停下,而摩托車好像也沒有剎車的意思,只聽見“嘭”的一聲,陳某的摩托車撞到了貨車上,貨車開出去幾十米才停下來。陳某的頭夾在右側駕駛室與貨箱之間的縫隙里,邊上兩個女傷者躺在地上,三個人都沒有帶頭盔。雷某慌忙打了110,消防人員迅速趕到把傷員救了出來,但當日陳某還是搶救無效死亡。
事后,經該市交警大隊事故責任認定,雷某駕駛燈光系統不合格的輕型廂式貨車通過交叉路口同時被放行時,左轉彎未讓相對方向行使的直行車輛先行,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陳某駕駛制動系統不合格的二輪摩托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是導致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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