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靜500萬元天價索賠案還未塵埃落定,目前再添一例。因認為自己的原代理律師崔某及其所在的北京市甲(化名)律師事務所,還有一直保管案件筆錄的北京市乙(化名)律師事務所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黃靜于日前將上述3方推上了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的被告席,索賠百萬。
黃靜在起訴中稱,2006年3月她因華碩案被刑事拘留,隨后她的母親委托崔某在偵查階段代理其涉嫌敲詐勒索一案。偵查階段結束后,認為崔某業務水平不精的黃靜母親終止了委托代理協議。沒想到,在2008年12月,黃靜現任代理人與華碩公司代理律師參加鳳凰衛視中文臺《一虎一席談》節目錄制時,崔某竟然伙同他人前往錄制現場,以黃靜代理人的身份在節目中宣稱掌握辦案材料,并當場對黃靜的現任代理人進行人身攻擊。此后,崔某又多次伙同他人向媒體公開其在看守所與黃靜的談話筆錄原件,通過媒體向公眾散布、泄漏國家秘密及當事人隱私。然而,按照崔某自己的說法,上述談話筆錄原件自2006年以來一直封存于北京市乙律師事務所。
黃靜認為,不論崔某本人還是其所在的甲律師事務所以及保存筆錄文件的乙律師事務所,竟紛紛不顧法律規定,公然在媒體大肆泄露她的隱私,導致輿論出現“黃靜代理律師反戈”等不實報道,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有關錯誤報道還被華碩公司作為證據,使她在系列維權案的訴訟過程中處于不利地位,精神受到巨大傷害。
黃靜稱,其在華碩電腦維權事件廣受公眾關注,在充滿艱辛的維權道路上更需要得到全社會具有正義感人們的幫助。三名被告作為專業律師事務所和執業律師更應當了解相關法律規定,但是出于利益驅動因素,三被告公然在多家媒體大肆泄露她的隱私信息。因此誤導輿論出現所謂“黃靜代理律師反戈”,“揭穿黃靜謊言看守所內外口供不符”之類的不實報道,相關內容報道被國內數百家媒體轉載,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嚴重誤導輿論,并且相關報道在她訴華碩電腦公司系列維權案件中被華碩電腦公司引用為證據,致使她在訴訟當中處于不利地位,為其帶來嚴重后果,造成其精神受到巨大傷害永遠難以愈合。
黃靜稱,三被告的行為嚴重違反相關法律,侵權后果嚴重,請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刪除所有涉案侵權內容;在鳳凰衛視中文臺公開道歉,并在《北京青年報》、《新京報》、《燕趙都市報》、《京華時報》、新浪網、搜狐網、網易網等媒體頭版或首頁上刊登經黃靜認可內容的道歉聲明,為她恢復名譽;向她賠償精神損失人民幣100萬元;支付本案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取證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合計人民幣3萬元。
本案將于7月27日公開審理。
作者: 蕭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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