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逢高考錄取時節,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吉林省龍鳳陽光教育咨詢公司招生詐騙案件的終審判決結果,張澤柱、孫靖國等13名罪犯因從事高考招生詐騙行為,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本報2008年11月17日11版報道《高招詐騙為何輕易得逞》)。
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以來,長春人孫靖國伙同張澤柱、劉煥杰等人謊稱能通過在教育部、吉林省招辦的熟人,以點招、擴招等方式,將高考低分或認為錄取學校不理想的學生辦入北京、大連、長春等地高校,學校不同需繳納不等費用,并承諾繳費時簽訂協議,辦不成全額退款。經警方核實,涉案金額高達3600多萬元。
2009年高校錄取工作已經全面展開,吉林高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姚革軍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防止各種類型的招生詐騙犯罪。
本報北京7月19日電 (記者董洪亮)近日,北京市教委通報批評招生宣傳違規的25所民辦高校,這些學校在招生工作中,未按照備案內容客觀、真實、準確地宣傳招生政策、學校資質、辦學性質和辦學條件,個別學校甚至存在嚴重的虛假宣傳問題。
北京吉利大學違規以本科學歷教育的名義進行招生,其中由學校自主設立的70余種非學歷教育專業在招生簡章中注明為本科或專科學歷性質,混淆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的區別。北京興華大學、北京卓達經濟管理研修學院、北京中山學院、東方文化藝術學院、北京人文大學、北京黃埔大學等教育機構,回避學校的“非學歷”性質,在專業介紹中沒有明確區分自考助學專業和本校自設的其他非學歷專業,對于本校自設的非學歷專業也以“本、專科”的名義進行籠統宣傳。
北京經濟技術研修學院、北京明園大學、北京自修大學、中國書畫函授大學、北京影視研修學院、北京生物研修學院、北京外事研修學院等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未在審批部門進行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擅自進行招生活動,且宣傳內容不同程度地存在違規問題。
北京市教委有關負責人說,市教委將繼續對民辦高等教育機構發布的招生簡章和廣告進行檢查,對未經備案擅自招生以及虛假宣傳的單位,將依法進行處理。(記者孔祥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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