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企業改制的機會,虛列負債、多提費用、侵占職工安置費、騙取財政部門應返稅款,瞞報1398萬余元和5637平方米的房產,騙取公司巨額集體資產!”山東省威海市公安局環翠分局這樣介紹一家企業老總。
威海市珍珠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稱珍珠公司)職工近年來一直奔波于各個部門,舉報該企業董事長畢可玉侵占數千萬元集體資產一案。這些職工稱,該案雖經公安部批示、省公安廳督辦、市公安局查實,但畢可玉并未因此獲刑,也沒受到任何黨紀政紀處分,反而“離奇”地連連當選當地“基層先進工作者和優秀共產黨員”。近日,記者趕赴當地一探究竟。
珍珠公司位居威海市鬧市區,是由威海市環翠區的一家集體企業改制而來,該集體企業原本經營廣泛,下屬20多家企業,畢可玉是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1997年11月29日,該集體企業以評估總價為負的94.9萬元進行改制。原董事長畢可玉輕松占有公司79.18%的股份,繼續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此事最終引發了職工的連年舉報。他們認為,企業改制時,有近20家下屬企業,100多畝土地,幾十處房產,僅和某公司合作開發的房地產,當時的價值就有3000多萬元;另外,賬上還有1500多萬元的凈資產。這些資產緣何在一夜蒸發,企業怎么就成了資不抵債了呢?5年后,威海市公安局環翠分局對此進行了調查。
公安局環翠分局調查結果顯示,珍珠公司在改制基準日前虛計負債、少計固定資產、沖減賬面凈資產1398萬多元;虛擬安置人員多提費用350萬元;侵占應發給被安置人員的安置費131萬多元;騙取財政部門應返稅款94萬元;隱瞞房產總面積5637.79平方米。
“我們很快就查清了侵占、隱瞞的事實。”該局原經偵大隊長董吉貴說:“職工的舉報基本屬實。但當時我們在刑法中沒有找到處罰畢可玉的依據。”
該局副政委劉煥起告訴記者:“雖不能對畢可玉處以刑罰,但我們專門和法院、檢察院進行了商議后一致認為,應該對該公司進行重新改制。”
這一結果并未得到職工們的認可,他們繼續向有關部門舉報,遂引起山東省公安廳的重視,時任山東省公安廳廳長的曲植凡直接指定經偵總隊負責督辦。為此,經偵總隊還就此案的定性問題,專門向公安部請示。
2004年8月23日,公安部經濟犯罪偵察局答復,認為對于企業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改制過程中故意隱匿資產、虛構債務等,并將上述隱匿資產或償還虛構債務的資產據為己有或與他人共同占有的,應根據其主體身份認定涉嫌職務侵占犯罪或貪污犯罪。
然而,公安部的批示、省廳的督辦并沒有給這起案件帶來任何轉機。當地有關部門依然答復:企業改制遺留的問題不能當罪案處理;區委、區政府已組織有關部門對改制過程中存在的隱匿資產等問題進行糾正。不僅如此,威海市環翠區鯨園辦事處還連續兩年授予畢可玉優秀基層工作者和優秀共產黨員稱號。
在采訪中,當地政府有關人員并不直接回答記者的提問,均以“侵占的部分資產已由國資局收回”為由搪塞記者,其他問題一概表示“不知情”。
真可謂千呼萬喚始出來,環翠區體改辦主任王賀生最后向記者出示了一份《關于威海市珍珠實業有限公司改制遺留有關問題的調查及處理意見》。該意見的落款時間是2005年12月7日。
意見顯示:珍珠公司改制時,虛報人數、虛列負債、隱瞞房產收入等共計1213萬多元由環翠區國資局收回;隱瞞的4處房產過戶至環翠區國資局。至于公安部門查實的騙取財政部門應返稅款94萬元、部分房產和侵占的職工安置費則沒有提及。
然而,4年過去了,這些資產最終是否移交,到底移交了多少?職工們不得而知。同樣,他們依舊疑慮重重:區政府為何不按照公安局等政法機關當時的建議“重新改制”?畢可玉涉嫌侵占和貪污為何依然能穩坐釣魚臺?
在環翠區政府及國資局等有關部門,針對這些問題記者沒有得到任何確鑿的答案,試圖聯系畢可玉,亦未果。
“畢可玉穩坐釣魚臺是因為在改制中他與一些干部形成了利益共同體。如果查處了他,勢必牽連一批人。”珍珠公司主管財務的副董事長、副總經理黃愛琴向記者出具了一些政府干部在該公司改制中,用小面積住宅換取該公司大面積套房獲利的有關財務單據。她憂心忡忡地說,政府的調查報告并不準確,“侵占”的資產被人為縮水。現在,畢可玉正打算賣掉公司所屬的工業園,價值接近2個億元。因此,政府如果再不采取有效措施,損失的不僅僅是上千萬元,而是上億元的集體資產。本報記者 余東明 《法人》記者 姜東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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