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派出所逃跑后,孫亮找到朋友剪斷手銬,又去吃飯洗澡快活玩樂了。但是,他的逃跑并沒有讓他躲開法律的懲罰,只是讓他的偷車行為罪加一等。近日,南京棲霞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孫亮有期徒刑13年,與他合謀的陳遠,被判有期徒刑8年。孫亮的父母和好友等四人,則因窩藏罪,分別被判處一年到十個月不等的緩刑。
方向盤沒焐熱就落網
去年12月初,22歲的南京人孫亮獲知朋友李朝軍想買一輛檔次高價格便宜的車,便打算在自己住處附近某租賃服務中心租賃一輛別克轎車,再設法盜走并賣給李朝軍。同年12月2日,孫亮在該公司租用了一輛價值9萬元的別克君威轎車后,與李約定以人民幣3.5萬元出售。12月6日,孫亮與陳遠合謀后偷配了該車鑰匙,將所租轎車還給租賃公司后,他和陳遠又多次對該車進行跟蹤、踩點,準備實施盜竊。12月12日,孫亮發現該車停放在棲霞區靖安街道營防街某號門前,經與陳遠商議后,于當日凌晨單獨使用配制的鑰匙將該車竊走。
在路上,孫亮發現車油箱內快沒油了,就打電話給陳遠,陳遠隨后給孫亮70元錢用于加油。孫亮按事先與李的約定,在儀征市瓜洲渡口出口處將該車交給李。孫亮沒想到的是,租賃公司在轎車上安裝了GPS裝置,所有車輛的行蹤均在監控之下。發現車輛被盜后,某租賃公司立即報了案,警方根據GPS裝置監控到的車輛行蹤,輕松地于當日上午10時許,將孫亮、李朝軍連同被盜車輛全部查獲。
戴著手銬沖出派出所
孫亮年紀不大,但卻有前科劣跡。2006年1月4日,孫亮就因犯盜竊罪被江寧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此次案發,孫亮的緩刑考驗期還沒有過,懂點法律知識的孫亮知道,在緩刑考驗期內再次犯法,罪加一等,他越想越害怕。去年12月13日19時許,孫亮在棲霞區靖安派出所接受詢問期間,借口要上廁所,這當口,他發現通往外面的一扇門沒關,便趁看守人員接電話的當口,戴著手銬向門外狂沖,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沖出派出所后,孫亮用衣服包住手銬,找了個沒人的地方,打了個電話給陳遠,約定在棲霞區靖安街道東澤船廠附近見面。12月14日上午,陳遠和孫亮見面后琢磨了半天,也沒法把手銬弄掉,陳遠便駕車帶孫亮找到朋友武清,叫其將孫亮手上的手銬剪斷。武清弄了一把夾鉗,在靖安街道大年碼頭貨場附近,剪斷了孫亮的手銬。“這玩意兒戴在手上,真不好受”,手銬去掉后,孫亮咧嘴笑了起來。隨后,武清安排孫亮吃飯、洗澡,陳遠駕車將孫亮的父母李霞、孫正陽接至江埂,孫亮的父母為其準備了衣物及400元人民幣,供其外逃使用。
自己被重判父母都獲刑
之后,孫亮在外地親戚家住了一段時間,期間還多次回家居住。12月21日,孫亮又回到南京,找到了朋友王俊。王俊明知孫亮作案潛逃,但出于哥們兒義氣,還為其提供食宿,并幫助孫亮躲避追捕。 其實,棲霞警方早就盯上了孫亮,并發現了他往來南京的蹤跡。今年1月13日,孫亮再次潛回南京家中時,連同其父母被棲霞警方一舉抓獲。隨后,警方聯系了孫亮的父母和朋友,要求他們協助調查。王俊、陳遠、武清主動到靖安派出所投案,并如實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
近日,南京棲霞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后認為,選擇盜竊目標,盜竊以及交接贓車均是孫亮一人所為,因此,孫亮在共同犯罪行為中,是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陳遠明知孫亮從公安機關逃脫,而幫助其逃匿,犯窩藏罪。孫亮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又犯新罪,應撤銷緩刑,實行數罪并罰。陳遠在盜竊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且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應當減輕處罰。王俊、武清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可從輕處罰。最終,棲霞法院判決,孫亮犯盜竊罪,加上此前沒有執行完畢的緩刑和罰金等,合并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罰金人民幣11.3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一年。陳遠犯盜竊罪、窩藏罪,合并執行有期徒刑8年,罰金人民幣9萬元。武清、王俊和孫亮的父母等四人,分別被判處一年到十個月不等的緩刑。(棲法 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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