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官的法槌重重落下,曹振終于低下了他的頭顱。
7月24日下午,備受關注的江蘇省新沂市公安局原治安大隊民警曹振報復傷害新沂市檢察院公訴科科長張林一案,在江蘇省豐縣法院當庭宣判。法院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妨害作證罪數罪并罰,判處曹振有期徒刑十五年。
隨著該案的宣判,一個因秉公執法而遭受報復陷害的檢察官形象,站立在了人們的眼前。他,就是江蘇省新沂市檢察院公訴科科長張林。
拒絕說情,檢察官突遭報復
2007年12月12日晚9時20分,張林突遭襲擊,被四名歹徒用鋼管打傷雙腿。
“檢察官被打斷雙腿!”這一案件瞬間傳遍新沂。
今年43歲的張林,1987年7月從江蘇省司法學校畢業后分配到新沂市檢察院工作,2000年6月任偵查監督科科長,2007年7月任公訴科科長。
張林個子不高,一張笑瞇瞇的臉,戴著一副寬邊眼鏡,臉膛微黑,卻因“不好說情”出了名。
2007年12月12日晚9時20分,張林剛剛回到住處的小區單元樓樓梯口,冷不防被沖上來的一人揮拳打倒在地,眼鏡被打碎,鼻子被打出血。隨后又圍上來三人,他們手持鋼管,殘忍地用鋼管猛砸張林的雙腿,張林身上多處受傷,其中右腿脛骨骨折,左腿骨裂。張林一時間被打蒙了,等他反應過來時,一伙人已駕車而逃。
第三天早上,刑警大隊、檢察院及他租住的小區門口又貼滿了反映他“各種劣跡”的小字報。
小字報和人身傷害不期而至,是不是他真有問題?
一時間,不僅是他本人,新沂市檢察院院黨組和干警都感受到了一種無形的壓力。躺在病床上的張林不僅忍受著肉體的痛苦,更經受著精神的煎熬。這個從檢20多年,獲各級榮譽20多次的錚錚硬漢怎么也無法平靜。盡管他問心無愧,但他知道,洗清自己不白之冤的道路只有一條,那就是盡快破案!
他知道自己多年的兩點一線生活并不復雜,也知道自己在辦理案件中,因拒絕數不清的說情而得罪了不少人。可是,什么樣的案子能讓對方這樣窮兇極惡?他翻閱著自己的工作日記,細細回想,努力為案件的偵破尋找蛛絲馬跡。在張林的腦海中,一個人的形象漸漸清晰起來,這就是曹振,新沂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
曹振,男,44歲,1995年從部隊轉業后進入公安機關,曾因多名親屬涉嫌犯罪,多次找張林說情均被嚴詞拒絕。曹振多次在公開場合揚言:“跟張林這輩子沒完。”張林迅速將情況報告給院領導,并調閱了當年曹氏親屬涉嫌犯罪的刑事卷宗。曹振涉嫌報復陷害的線索逐漸明朗起來。
一起普通盜竊案的審理,使張林被故意傷害一案,有了突破性進展。去年4月28日,新沂市公安局破獲了一起盜竊案,在訊問犯罪嫌疑人李琛(化名)時,李琛不時地向公安民警提出立功的問題,李琛的這一舉動引起了公安人員的重視,并將刑法中關于立功的規定向他作了詳細解釋。
然而,李琛卻面露難色,欲言又止。經過激烈的思想斗爭,李琛終于揭發了曹振、曹善魯、曹蓋糾集多人毆打張林的事實。曹振浮出了水面!張林所作的分析判斷是正確的!原來,這是一樁蓄謀已久的打擊報復檢察官案。
2001年8月,曹振的八弟曹善魯因涉嫌強奸罪被提請批準逮捕。曹振到張林辦公室,希望張林能手下留情,遭到張林的嚴詞拒絕。曹振并不甘心,依然和張林糾纏不休,并聲稱自己已經在公安機關看過有關卷宗材料,此案不夠逮捕條件。
張林嚴詞警告他,作為一名政法干警,不能因犯罪嫌疑人是同胞兄弟而干擾檢察機關依法辦案。張林閱卷時,又發現曹振有威脅、逼迫被害人翻證的行為,便再次警告曹振不要以身試法,免得從警察淪為罪犯。
后來曹善魯被判處六年有期徒刑。由此,曹振對張林懷恨在心。
2006年9月19日,姚東風涉嫌盜竊一案被提請批捕。受人之托的曹振再次找張林說情,張林再一次拒絕了他。在審查過程中,張林得知曹振以請客送禮為名,收受姚東風家人5000元,便立即將此情況向分管檢察長作了匯報,依法批準逮捕了姚東風。曹振得知后,闖進張林的辦公室,大肆吵鬧,大罵張林不給面子,威脅說“走著瞧”!摔門而去。
跟蹤未果,惡徒舉起兇器
曹振涉嫌妨害作證罪的惡行敗露,是導致曹振置國法于不顧,組織傷害張林的最終導火索。
2007年5月,刑滿釋放后的曹善魯以新農村建設為名,和棋盤鎮某村簽訂合同,將部分村民自留地買下,用于建商品房出售。曹善魯在既沒有征得村民同意,也沒有給予經濟賠償的情況下,就強行組織人員將村民自留地上的樹木盜伐,造成百姓聯名上訪。2007年7月3日,曹善魯帶人將上訪村民杜某(女)打得腰椎骨折致下肢癱瘓。
此后,身為執法人員的曹振居然于2007年7月6日指使從未到過現場的王某等四人作了受害人是自己摔傷的偽證,導致這一傷害案件遲遲未進入司法程序,群眾多次抬著受害人到市政府上訪,這引起了新沂市檢察院的高度關注。曹振擔心:如果逃不過已調任公訴科科長的張林這一關,他自己涉嫌妨害作證的犯罪事實就會暴露。于是,一場陰謀開始醞釀……
從此,只要張林一離開新沂市檢察院的大門,就總有一兩輛車尾隨其后,他們的目的很明確,想“搞點”張林八小時之外的“材料”把他整倒,盡快除去這個怎么繞也繞不過去的“絆腳石”。一天、兩天……他們帶著照相機、攝像機進行跟蹤。然而,兩個月過去了,曹振派出的人均無功而返。曹振不相信張林沒有任何問題,于是決定親自跟蹤。然而,一段時間過后,曹振依然失望而歸。
2007年11月26日,曹善魯因涉嫌濫伐林木罪被移送審查起訴。經過深入細致審查,張林和承辦人員認為此案不是濫伐林木罪,而應構成盜伐林木罪,并讓公安機關補充證據。罪名上的一字之差,處理卻大不相同。在該案中,如果認定曹善魯構成濫伐林木罪,應在三年以下量刑,而如果認定構成盜伐林木罪,則應在三年以上量刑,也就不能辦理取保候審了。曹振聽到傳聞說張林要把曹善魯收監,便懷疑自己妨害作證的罪行已經暴露,他再也坐不住了,決定將張林打傷住院。他召集團伙,多次密謀,制定了一個毆打張林的詳細作案方案。
2007年12月12日晚8時許,曹振駕車尾隨跟蹤張林一個多小時,在確認張林即將回家時,電話通知其八弟曹善魯(在逃)、侄子曹蓋(在逃)、曹淵、勞改釋放人員謝掛帥(在逃)等多人迅速駕車趕到,對張林實施了瘋狂的報復傷害。
張林被打傷后,治療沒多久,由于辦案人手緊缺,他就拄著拐杖來上班了。他在忍受身體疼痛的同時,默默承受著來自于社會上的各種壓力,他期待著案件真相大白的那一天。
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張林把自己的手機和電話號碼簿上交院紀檢組,請求院紀檢組對他所有的通話記錄和短信進行查詢,如有問題,請求從嚴處理。
新沂市檢察院檢察長孫晉了解張林的為人,知道張林內心的痛苦,他緊握張林的雙手說:“你放心,我們一定會查出兇手的,也一定會還你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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