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晚,一輛保時捷卡宴越野車在杭州莫干山路電視臺附近的愛心斑馬線上,撞死了一名打工妹。據了解,肇事男子名叫魏志剛,系酒后駕車,肇事后同在車內的一名女子曾出面頂包。(《杭州日報》8月5日)
此時,杭州“胡斌案”一審判決后激起的漣漪還未徹底平息。當晚,當地電視臺的一名主持人在播報這則新聞時,氣憤難當,竟然破口大罵,“他們開那么快要干嗎?趕著去投胎嗎?!”屏幕里激烈的言辭出乎觀眾意料,粗口雖然和主持人的身份不相稱,但他的情緒卻未必不正確。
能不憤怒嗎?這時候的憤怒,已經和“保時捷”、“打工妹”這樣代表階層身份的標簽不相關了,而和生命有關,和行人的安全感有關,和作為一個城市公民的榮譽感有關。在杭州胡斌飆車撞死人被判三年之后,在成都孫偉銘醉酒駕車致4死1傷被判死刑后,在南京張明寶醉酒駕車致5死4傷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之后,醉酒駕車致人傷亡的事件依然接二連三地發生,或輕或重的法律懲處似乎并沒能足夠地警醒那些肇事司機,這叫人如何不憤怒呢?
可是憤怒之后,又能怎樣?對杭州保時捷肇事案,媒體和輿論的關注熱情遠遠比不上胡斌案。也許在幾天之后,它就將淹沒在信息的汪洋大海而里不見蹤影。可是,它和胡斌案造成的后果又有什么根本不同嗎?似乎沒有,肇事的地點同樣是在斑馬線上,逝去的同樣是一個年輕的生命,但是,保時捷交通肇事案很難再激蕩起像胡斌案那樣的社會效應了。
胡斌飆車案似乎是個起點,近段時間以來媒體集中關注了一系列的交通肇事現象,這種關注某種程度上引起了民間“人車對立”的情緒,并引發了專家學者以及普通公民對中國進入“汽車時代”的大討論,有法律層面的,有道德層面的,眾說紛紜。然而,當大討論逐漸冷卻下來,而討論結果還沒有一個質的飛躍的時候,當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媒體和輿論會不會對此產生審美疲勞,我們曾經憤怒的情緒會不會逐漸麻木起來?
這可能是必然的結果。礦難最初以一種新的災難形式進入媒體視野的時候,我們的憤怒和痛苦溢于言表,當被報道的礦難越來越多,媒體不得不以一種常態新聞來處理時,感同身受的痛楚不復存在,只有那些冰冷的遇難數字被一筆帶過。學術抄襲和腐敗的事件同樣如此,抄襲者的身份越來越惹眼,高校里一般教職員工的抄襲行為很難進入媒體關注的“法眼”。如果以后抄襲者的顯著身份越來越普遍,真不知道我們又該去如何關注學術圈的腐敗?還有高官貪腐,一開始我們還恨得咬牙切齒,當新聞里被曝光的貪腐金額越來越大時,我們的容忍度也隨之擴大,那些“一碰就痛”的神經已然開始麻木,我們連憤怒的情緒都懶得發揮了,以至于有貪官拿出“溫和腐敗”的論調時,我們只把它當做黑色幽默來看待。
憤怒的情緒未必能起到什么真正的社會效果,這不過是表達一種個人或社會的情緒罷了。憤怒未必理性,但有時候它反而顯得彌足珍貴,至少它還表明你對這個時代的不平和丑聞保留著一絲痛感,有責任才會有痛感,有痛感就該有情緒。我們曾經對礦難、對學術腐敗、對高官貪腐有所麻木,現在,當斑馬線上的傷害事故接二連三地發生,并在媒體視野中也變得“常態”起來,當駕駛者的“速度”越來越快,我們的神經是會變得更加敏感還是更加麻木?(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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