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園非法出租麻將臺 被取締生不滿
2002年開始,王老伯組織“雀友”籌錢買麻將臺,每張臺收租金2元,后來則收6元。
2008年9月7日下午,警方因為“聚眾賭博”扣押王伯6張麻將臺等物品。
近日為爭取在烈士陵園打麻將的權利,71歲的王老伯不惜將廣州市市政園林局和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告上法庭。
園內打麻將 游客曾投訴
王老伯退休前是廣州氮肥廠的一名工程師。1998年退休后,王老伯常去烈士陵園打麻將,每天從早晨6時打到下午5時,風雨無阻。從2002年開始,王老伯擔負起了“組織者”的角色。他組織“雀友”籌錢買了幾張麻將臺供大家用,每張臺收2元,后來則收6元。
王老伯和“雀友”們在烈士陵園打了七八年麻將。直至2008年9月7日下午,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大塘派出所來到烈士陵園,扣押六張麻將臺等物品,理由是“聚眾賭博”。王老伯說,當天只有他的六張臺在打麻將,其他十多臺的組織者早已接到烈士陵園不允許打麻將的通知,故當天沒有被扣押收繳。
王老伯說,烈士陵園曾告訴過他們,有游客到管理處投訴老人在園內打麻影響游客。但他認為,老人打麻將根本不礙誰的事。
狀告園林局 被法院駁回
為了能回到烈士陵園打麻將,王老伯向法院起訴烈士陵園,但法院未予立案。他又向陵園的管理單位廣州市市政園林局信訪,希望恢復老人在園內打麻將。市政園林局認為,王老伯向麻將玩家出租麻將臺,并收取臺費,他提出繼續在烈士陵園打麻將的要求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遭到拒絕后,王老伯干脆把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和廣州市市政園林局都告上了法庭。他要求派出所將收繳的臺凳等物歸還,要求法院判決市政園林局“禁止在烈士陵園打麻將”的行為違法。今年7月,越秀區法院審理后認為,王老伯告公安局一案已過訴訟時效,駁回起訴。
昨日,越秀區法院又對王老伯告市政園林局一案宣判。法院認為,市政園林局雖然是廣州市公園的行政主管部門,但公園的日常管理工作是由公園管理機構負責,而且該公園管理機構具有單獨的執法權。依照法律規定,王老伯的訴訟請求不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遂駁回原告王老伯的起訴。
王老伯表示將會上訴。(記者林霞虹 通訊員越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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