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8月8日電(記者 夏毅 見習記者 趙曄嬌)在昨日杭州檢查機關對杭州“8.4”交通肇事司機魏志剛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后,今天下午杭州公安部門再次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外表示下一步公安機關將繼續做好案件偵查工作,全面收集相關證據,待全案偵查終結后,依法移交檢察機審查起訴。對于此前網友在杭州19樓發表名為“19樓征集隨警出更網友”一帖,網友表現出積極響應,目前瀏覽量已達2.66萬余人次。
截止今天下午1時,該貼瀏覽量已達2.66萬余人次,其中467名網友跟帖,70余名網友報名參加隨進出更。杭州公安機關表示,從今晚起,將陸續組織部分網友隨警參加該市的道路交通整治行動。
昨日,浙江省公安廳已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實施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5條常態嚴管措施。其中,凡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者,一律處15日拘留和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2000元罰款。
據悉,昨晚杭州公安交警部門在前期全市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的基礎上,開展了對酒后駕車違法行為為重點的藍盾09-9統一集中行動。當晚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782起,其中酒后駕車21起,超速41起,工程車交通違法行為37起,非法改裝機動車17輛。
昨日下午,杭州市檢察院公布了杭州“8.4”交通肇事案中,事發時肇事車保時捷車速為74——83Km/h。在該起事故中,肇事司機魏志剛涉嫌交通肇事罪,負主要責任,依照相關規定,檢查機關已對魏志剛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
8月4日晚21時26分許,在限定車速為60碼的杭州莫干山路浙江電視臺門口,肇事人魏志剛酒后駕駛車牌號為浙A892E9保時捷凱宴越野車將16歲的馬芳芳撞出30多米遠,最終該女子經醫院搶救無效,于22時40分死亡。杭州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魏志剛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酒后駕車,且超速行駛,對橫對道路的行人動態觀察不夠,措施不及,致使所駕車輛撞上未按規定走人行橫道線的行人馬芳芳,并造成其死亡的后果,負主要責任。魏志剛,浙江杭州人,已有10年駕齡。其駕駛的保時捷宴越車主則是其父,乃杭州天長通訊設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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