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嘉興8月14日電(記者袁爽 通訊員南歷 南劍)駕駛員因打噴嚏而造成車體摩擦碰撞的事情時有發生,不過因為一個噴嚏而撞死人的交通事故,還真是少見。近日,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史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司機開車時鼻子發癢打了個噴嚏
史某是上海一家貨運公司的司機,3月12日凌晨零點多,他從浙江新昌回上海,當時正下著雨,視線很差。
車子開到320國道嘉興塘匯路段時,史某突然鼻子發癢,低頭打了個噴嚏。當他抬起頭時突然發現前面有個黑影,由于距離太近來不及躲閃,他感覺車的右側撞上了東西。
史某有些不放心,開出四五十米后,他把車子停了下來,回頭望去沒看見人,于是沒回現場查證就開車回了上海。
86歲老人被撞5小時后才被發現
與此同時,家住浙江嘉興市區錦秀苑的周先生急得坐立不安。頭天晚上,周先生86歲的父親出門去逛公園,結果一去不回。
心急如焚的周先生到處打聽父親的消息。12日早上5點多,他從交警隊打聽到5小時前,320國道塘匯路段有一老人被過路車輛撞死。
周先生立即奔向交警部門,剛看到照片,他就癱倒在地,那正是他的老父親。民警介紹,撞人司機涉嫌肇事逃逸,加上案發時間在凌晨,使得老人在車禍發生5個多鐘頭后才被發現。
懺悔和金錢都換不回鮮活的生命
盡管史某在歸案后一直聲稱自己不知道撞了人,可他回上海后立刻仔細修復了車子。公安機關以涉嫌逃逸將其刑拘。
法庭上,檢察機關認為,史某在肇事后連被害人傷到什么程度都沒有查看,立即逃離了現場,致使一位86歲的老人在被撞5個小時才被發現,并且已經死亡,這種行為十分惡劣,應該受到道德和良心的譴責。
史某的辯護律師指出事故發生后,史某雖感覺撞上了東西,卻沒有回頭仔細巡查,便駛離了現場,這一情節讓史某從法律上構成了逃逸。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轉變成了一種犯罪行為,并具備了從重情節,非常令人惋惜。
庭審中,史某也多次表示自己的懺悔之意。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史某在交通肇事后逃逸,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鑒于被告人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而且就民事賠償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協議并支付了賠償款,被害人家屬也書面表示諒解,酌情從輕處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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