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5天后無罪釋放
遭冤枉稱“生不如死”
經過一系列偵查后,廣州市番禺區公安分局最終以證據不足為由,于2009年8月9日將吳建偉釋放。第二天,吳建偉被警方送回湖南長沙。
16日下午,吳建偉坐飛機回到海口,接受記者的采訪。
16日下午6點多鐘,吳建偉的父親、母親、姐姐等家人到海口美蘭機場迎接吳建偉。吳建偉走出機場看到父母親及姐姐迎接自己時放聲大哭,撲進父母親的懷抱。母親抱著兒子淚流滿面地說:“我的兒子受苦了,你終于回家了!”
據吳建偉介紹,大學畢業后,他就在湖南長沙中聯重科集團實習,并準備進入那家單位工作。
8月4日上午10點多鐘,他先去工作單位附近辦了一些事情,然后去單位附近的網吧上網。就在此時長沙警方突然來到他面前,說他是廣州警方的網上通緝犯,然后將他帶走。
吳建偉被長沙警方帶走后,沒收了通訊工具,不準與家人及外界聯系。經過長沙警方審訊后,吳建偉被警方拘留。
8月7日,廣州警方趕到湖南長沙,長沙警方將吳建偉移交給廣州警方。吳建偉當即被廣州警方當犯人銬住手腳押解到廣州。隨即,廣州警方對他進行了嚴格審訊,并對他的雙手十指進行了指紋比對。隨后,吳建偉被廣州警方投入到廣州市番禺區看守所進行拘留。
8月9日,廣州市番禺區看守所以證據不足為由,釋放了吳建偉。
記者16日在《廣州市番禺區看守所釋放證明書》上看到:茲有吳建偉,性別男,年齡20歲,住址: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青松吳村,因故意傷害于2009年8月5日被逮捕拘留。現因證據不足,經番禺區公安分局決定,予以釋放。
吳建偉流著淚對記者說:“我被關在拘留所的這些天,與殺人犯、小偷、吸毒、經濟犯等各種各樣的罪犯在一起,處處受到壓抑,甚至受到這些犯罪分子的威脅和打罵。我當時極度失望悲傷,我不知道自己到底犯了什么罪,我感到自己徹底完了,我想到了死!真的,作為一個正常的人,在拘留所里十分害怕!我真的生不如死!……”
吳建偉說到這里,不僅他痛哭流涕,在場的人都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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