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鑒定是否患上塵肺,廣安的陳天志已耗費了近兩年,來來回回廣安、成都,甚至在今年6月不惜偽造委托書找到華西第四醫院鑒定。但因偽造材料,華西第四醫院對他的“塵肺”診斷被撤銷。這終于驚動了四川省衛生廳相關負責人,四川省衛生廳于8月5日組織7名權威專家對他進行會診,結果是“傾向于塵肺病”。根據規定,陳天志還得回廣安申請職業病鑒定。昨日上午,陳天志終于獲得廣安市疾控中心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塵肺三期合并雙上肺結核。有了法定機構的認定依據,他終于可以申請工傷補償了。
起因 突然的下崗 一次體檢煤礦副班長下了崗
最近一段時間,廣安華鎣山市溪口鎮的陳天志奔走在廣安與成都之間,為了申請職業病鑒定,他已經耗了兩年之久。
8月的廣安華鎣山市驕陽似火。該市溪口鎮南街一棟老式樓房內,44歲的煤礦工人陳天志不停地喘著氣。十來平方米的房間悶得跟蒸籠一般,卻沒有開電風扇,一張雙人床占了很大空間,一張餐桌,一個櫥柜和一臺18寸電視機,幾乎是這個家的全部家當。櫥柜上放的幾盒“矽肺寧片”,是一個月前陳天志在重慶市職業病防治院買的。
陳天志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蒼老,“兩年沒有上班了,生活費都成問題。”陳天志說話顯得很費勁,說不上幾句就得拍拍胸口。從1985年開始,陳天志就在華鎣山市溪口煤礦當采煤工人。他說,單位還是國營的時候,礦上每三年組織職工進行一次職業病體檢,但從2002年改制開始至2007年,煤礦老板只組織員工在2007年6月18日進行了一次體檢,卻改變了陳天志的生活軌跡。
2007年,陳天志在煤礦擔任副班長。7月23日,煤礦召開負責人會議,但陳天志卻沒有接到通知,有工友悄悄告訴他:“老板說你肺上有毛病!”第二天,礦長對陳天志說:“你抓緊時間治療,以后就不用來上班了!”陳天志給記者看了一份勞動仲裁書,2007年,溪口煤礦要求與陳天志解除勞動關系,但因為申請職業病鑒定沒有著落,他一直沒有跟單位辦理解除勞動關系的手續。
追問兩年鑒定路 三次診斷兩次鑒定都非塵肺
2007年11月7日,陳天志開始了漫長的“鑒定之路”,這一次跟他一起到廣安市疾控中心診斷職業病的還有另外4名工人。2008年1月14日,廣安市疾控中心得出了診斷結論:“無塵肺”。陳天志不服診斷結果,提出職業病鑒定。
2008年3月16日,廣安市職業病鑒定委員會出具了職業病診斷鑒定書:“根據該患者職業史及本人陳述,結合兩次X線所見,綜合分析一致認為不能診斷塵肺”,該鑒定書上有5名專家的簽名。
陳天志依舊不服,向四川省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提出鑒定,2008年6月,四川省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五位專家一致認為尚不能診斷塵肺病”。陳還是不服,他說2008年3月鑒定時專家要求一年之后復查,因此要求再檢查一次,2008年12月30日,廣安市疾控中心的診斷結果是“無塵肺”。
2009年陳天志又找到廣安市衛生局解決,今年5月25日,廣安市疾控中心出具的“診斷證明書”得出了跟此前一樣的結論。
從市上到省上再到市上,陳天志的鑒定之路走了近兩年,經過了三次診斷和兩次鑒定。陳天志之所以如此堅持,是因為有醫生告訴過他患上了塵肺。
華鎣山市距離重慶不太遠,2008年年初,就在廣安市疾控中心的第一次診斷結果出來之后,陳天志到重慶市職業病防治院進行過檢查,醫生說:“肯定是塵肺,而且已經不是早期了!”醫生給陳天志開了些治療塵肺病的藥。
沖突偽造委托書 騙了華西第四醫院診為塵肺
由于省市疾控中心已下了“判決”,意味著陳天志患的不是塵肺,工傷申請也就無從談起。“這是我想了很長時間才做出的決定。”陳天志所說的“決定”,是發生在2009年6月1日的一件事。
偽造單位委托書
這天,他拿了一疊證明材料到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申請職業病鑒定,其中一份委托書蓋了華鎣山市溪口煤礦公司的公章,稱煤礦公司委托華西第四醫院為陳天志鑒定職業病。陳天志還專門在承諾書上簽字:“我承諾我之前從未在其他任何鑒定機構進行過職業病鑒定!标愄熘驹诮邮苡浾卟稍L時說:“委托書是偽造的,因為我沒有其他選擇。我當時特別心虛,醫生讓留電話號碼,我慌了,留的竟然是單位的號碼,走到公交車站我才想起,想回去改,又怕醫生懷疑!标愄熘驹谡\惶誠恐中度過了3天,6月4日,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出了診斷結果:“塵肺三期”。
塵肺結論被撤銷
陳天志找到廣安市勞動局申請工傷,被通知回家等結果。幾天之后,他等來的是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的一封來信。這封題目為《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關于撤銷陳天志職業病診斷的函》說:由于陳天志隱瞞了之前在其他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的事實,因此對陳天志的鑒定結論予以撤銷。陳天志收到撤銷通知的同時,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也因“行政違法”受到批評。2009年6月,四川省衛生執法總隊責令華西第四醫院對陳天志做出的診斷結論予以撤銷。6月17日,華西第四醫院作出了“撤銷關于陳天志職業病診斷的通知書”。
醫院還向四川省衛生執法總隊寫了情況說明:本機構查閱了相關規定,如果本地市行政區域內沒有職業病鑒定機構,可以選擇本地省級行政區域內的職業病診斷機構,本機構查到華鎣山市沒有職業病鑒定的資質,因此為陳天志進行了職業病鑒定。
結論最終的依據 專家會診傾向塵肺廣安確診
這件事情引起了四川省衛生廳相關負責人的重視。8月5日,省衛生廳組織了7名省級和國家級專家對陳天志的病情進行會診。為了更加清楚地了解陳天志肺部情況,專家給他照了CT,并且將他從2007年至今拍的十來張片子進行對比,專家的會診結果是:傾向于塵肺病。
之前“無塵肺”結論無錯
塵肺病是一種終身疾病,具有不可逆轉性。從2007年11月到2009年8月,在近兩年的時間內,廣安市疾控中心和四川省疾控中心總共為陳天志做了診斷和鑒定,為什么結論始終是“無塵肺”?據四川省衛生廳執法監督處黃處長介紹,不能因為專家得出“傾向于有塵肺”的結論,就認定廣安和省疾控中心的結論是錯誤的,8月5日,專家經過對陳天志兩年以來拍的所有片子進行了綜合比較,做出了“傾向于塵肺病”指導性意見,這次會診跟在之前的診斷和鑒定不具有可比性。13日下午,記者電話聯系了廣安市疾控中心一位姓高的副主任,
他說因為病情是處于不斷的發展過程,不是靜態的,所以診斷起來具有相當難度,需要根據陳天志的職業史進行綜合考慮才能得出答案。
專家“傾向”結論無效力
囊括了7名權威專家得出的結論為什么只是“傾向”?衛生廳執法監督處王處長解釋說,這里所說的“傾向”不是技術上的傾向,而是法律意義上的“傾向”,按照法律規定,專家的會診意見不具有強制效力,只是為廣安市疾控中心提供技術上的參考,因此不能作為陳天志申請工傷的依據,最終認定陳天志有沒有塵肺,還得由廣安市疾控中心說了算。陳天志需要以“有新的證據”為由,重新向廣安市疾控中心申請職業病診斷。
13日,陳天志告訴記者,他已經到廣安市疾控中心拍了片子,還需要等廣安市疾控中心的診斷結果。昨日下午,記者接到陳天志的電話,他的聲音很平靜:“廣安市疾控中心已經通知我診斷結果出來了,是塵肺三期合并雙上肺結核!
鏈接 漫長的鑒定之路
為張海超開胸驗肺醫院被通報批評
今年6月9日,在張海超的要求下,鄭大一附院于6月22日對其進行“開胸驗肺”,診斷結果為:塵肺合并感染。河南省衛生廳8月12日通報稱,鄭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職業病診斷資格的情況下,進行職業病診斷,違反了《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華西都市報 李寰)
職業病鑒定為何這么難?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職業病的診斷、鑒定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這個規定,從立法的角度來看,主要是基于這樣的考慮,即如果沒有職業病診斷機構之間的管轄劃分,職業病的診斷和統計工作的真實性很難得到保證。比如一個成都的勞動者,他如果可以選擇任何一個省市的職業病診斷機構去做診斷的話,其診斷結果的真實性便難以核實。
問題在于,診斷、鑒定權如果只是由這些地方的某一些特定的衛生機構所壟斷,而其他衛生醫療機構又無權診斷、鑒定,必將導致勞動者無法申請工傷保險賠償,這樣對他們來說顯然是不公平的。
因此法律應該通過相應的機制來消除這種不公平。一方面,需要建立必要的防錯、糾錯機制,以確保這種壟斷性的鑒定結論最大程度符合正確醫學結論;另一方面,如果這種壟斷性的鑒定結論不能確保其正確性,那么工傷保險賠償申請就應該可以參考其他有醫學資質的醫療機構的診斷結論。
法律要求在申請職業病診斷時提供企業委托書、職工健康檔案等各種材料和資料,從《職業病防治法》立法的初衷來看,是要求企業對職工做上崗前檢查,建立從事危害崗位的職工健康檔案,這樣的規定也是為便于給職業病診斷或鑒定提供參考。但實際情況是很多企業不愿意提供這些材料或資料,勞動者手里沒有這些東西,就無法出示給診斷或鑒定機構,也因此無法獲得診斷或鑒定。這些都可以看作是目前我國職業病鑒定程序規定過于復雜的表現。目前,《工傷保險條例》已簡化了工傷認定的程序,職業病鑒定也應該簡化程序。本案中,盡管陳天志偽造了委托書,但是這不會改變他有病或是無病的結果。
如果法律法規一定要規定申請人提供這類材料,就必須對企業的提供材料義務進一步強化監管。同時,政府部門要加強對企業購買工傷保險的監管力度。企業充分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是促進職業病認定爭議解決的一個重要途徑。(左祥琦 本文作者系勞動法專家、資深勞動爭議仲裁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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