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戀愛之名,行騙色、盜竊之實的邵某,以外出旅游為誘餌,和“女友”發生性關系后又盜竊“女友”金手鐲和現金逍遙自在。8月19日,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對邵某進行開庭審理。
現年37歲的邵某系山東巨野縣農民,已婚。2006年初,邵某來到許昌以打零工為生,同年4月因行騙被魏都區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
2009年6月初,邵某通過收音機一個叫“緣分天空”的欄目,認識了在平頂山某煤礦工作的中年婦女郭某。之后,二人通過手機進行聯系。邵某向郭某介紹說他是鄭州人,在許昌做家電代理生意,郭某也將自己的個人信息通過電話告訴了邵某。隨后的幾天里,邵某經常通過電話和手機短息的方式,訴說其對郭某的相思之情,內心空虛的郭某也表達了對邵某的愛慕之意。
6月6日下午,邵某給郭某打電話說:“我在許昌報了一個旅游團,你收拾一下,我們出去旅游吧!”放下電話,郭某喜出望外,思忖這次遇見好男人了。精心打扮一番后,郭某坐上了開往許昌的客車。在許昌汽車南站,見到邵某的郭某又細細地打量了“好男人”一番,見郭某言談舉止非常得體,看起來像個紳士,便放松了警惕。
“你報的團何時發車?”郭某問。“明天晚上10點,咱先找個賓館住下,再買些旅游時帶的食品,明晚咱倆跟團一塊走。”邵某用事先設計好的臺詞回答道。兩人在許昌新興路某賓館開了一個房間安頓下后,見郭某手腕上戴了一個金手鏈,邵某借故說道:“我對重金屬過敏,你先把它去掉吧!”郭某應允。兩人遂坐在床邊天南地北侃起大山。邵某說工作上的成就和生活上的不如意,郭某談心靈上的空虛和情感上的寂寞,想找個可以托付一生的人。一對孤男寡女說著說著就有了肌膚之親。
完事之后,郭某去衛生間洗澡,邵某則趕緊穿上衣服,悄悄地偷走了郭某的金手鐲(經鑒定價值4900元)和500元現金。聽到門響,郭某趕緊穿上衣服出來,看到的卻是手提包被翻個底朝天,自己的金手鐲和500元現金不翼而飛。郭某立即撥打邵某電話,然而卻被告知關機,知道上當受騙的郭某最后選擇了報警。
接報后,公安機關從被害人郭某提供的邵某的電話號碼入手,通過偵查,公安機關于6月25日在許昌一停車場將邵某抓獲。邵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作者: 和忠 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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