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8月27日電(記者袁爽)記者今天從浙江省檢察院獲悉,8月24日,杭州市余杭區原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楊洪香涉嫌受賄罪被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逮捕。
經檢察機關初步查明,1991年至2009年,楊洪香在擔任余杭市(縣)亭趾鎮黨委書記、余杭市(縣)委辦公室主任、余杭區副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人事調動、企業征地、企業資質升級、企業經營、企業轉制、退還土地出讓金等方面為相關企業或人員謀取利益,收受財物數額巨大。8月12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對楊洪香以涉嫌受賄罪依法立案偵查。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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