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凌晨,羅湖交警大隊民警在文錦鳳凰路口開展獵虎08行動時,遇到一名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170.01mg/100ml的醉酒駕駛員的暴力抗法。最終,該醉漢被黃貝派出所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刑事拘留。
事發當日凌晨2時30分,一輛灰色小車從鳳凰路西往東方向駛來,在文錦鳳凰路口處遇紅燈停下。巫警官要求該駕駛員李某將車熄火,并出示證件,還要進行酒精測試。
突然,李某加速沖進駕駛室內,企圖開車沖卡逃離現場。巫警官迅速拉住李某的左手,一腳橫在駕駛位,頂住李某左腳。但是李某拼命掙扎,負隅頑抗。
李某瘋狂地掙扎,扭動鑰匙,欲拉起手剎啟動時,巫警官撲入車內拉住手剎,周永青大隊長則抓住車鑰匙。李某踩下油門,幸好手剎被拉死,車輛僅碰到了前方民警的小腿,未造成重大傷害,而巫警官則被李某抓傷右手臂多處。
經現場勘查,車輛內無任何駕駛員證件,駕駛員李某涉嫌未隨身攜帶證件駕駛。5分鐘后,民警將李某帶到黃貝派出所。
經司法鑒定,李某的血檢報告結果為170.01mg/100ml,超過醉酒駕駛標準兩倍多。李某的行為已涉嫌構成妨害公務罪。8月29日下午,黃貝派出所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將李某刑事拘留。(記者劉啟達、高靖 通訊員巫志威、汪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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