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36名乘務員圍堵公交車一事出現峰回路轉,20余名乘務員覺得“耗不起”,自動寫辭職書要求辭職,只想拿回押金和上個月的工資。但是,另外10余名乘務員繼續與公交公司展開拉鋸戰,希望維護自己的權益。
離職原因限定“回家探親”
9月1日早上,汪小慧等14名乘務員,被虎門公交公司“按公司規定處理”了,每人罰款100元。晚上,十幾名乘務員開始動搖了:曠工一天扣100元,曠工3天就當自動離職,而且100元是賣出2500元車票的提成,誰能耗下去呢?實在耗不下去了。
她們連夜寫辭職申請書。申請書稱:由于公交車線路調整,導致線路偏僻、乘務員太多等原因,無法繼續工作,于是申請離職。
昨日上午,共有20余名乘務員向公交公司遞交了辭職申請書。其他人則繼續堅守,希望討回點說法。乘務員告訴記者,公交公司負責人看過辭職申請書后說,辭職申請書的原因應該寫成“回家探親”,否則不批準辭職。
為了押金和上個月的工資,她們只能無奈地改變了辭職的原因。11時左右,公交公司又貼出了公告,兩名排到班而尚未辭職的乘務員,又被“按公司規定處理”了。
下午2時,遞交辭職申請書的乘務員從公司領到了押金和上月的工資。值得慶幸的是,公司并沒有扣除曠工的100元。
記者問汪小慧,接下來有何打算?她說:“在這家公司做了3年多了,最后卻是以這種方式離開,很無奈。我現在想回江西兩個月,好好陪陪兩個孩子,然后回來東莞繼續找工作。”說完,她搖搖頭,凝望著天花板。
記者注意到,在公交公司的排班板上,乘務員的班期只排到了昨天。
律師:可委托他人繼續維權
針對此事,廣東名成律師事務所的何律師認為,該案件最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先到勞動局申訴,申請勞動仲裁。倘若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向法院訴訟,如對審判結果不滿意,可繼續提起訴訟。
“當該案走上法律途徑之后,財務報表會成為仲裁依據,底薪790元符合最低工資標準要求,績效和加班費也沒多大問題。但是,財務報表等證據要看有沒有事實支持,乘務員也可舉證來反駁財務報表等材料的真實性。”何律師說。
何律師提醒,由于勞動仲裁的期限為3個月,乘務員可能“耗不起”,因此,她們可以委托他人繼續維權,從而避免影響工作。(記者/陳香國見習記者/吳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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