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重慶9月7日電(銀雪 何欣 楊君相)妻子與哥哥發生糾紛,丈夫為妻出氣竟將舅子坐死。9月7日,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但萬清犯故意殺人罪,獲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據了解,但萬清與妻子王甲是重慶市涪陵區李渡鎮埡口村的農民,其常因歸還土地等問題與王甲同父異母的哥哥王乙發生爭吵。1996年4月25日11時許,但萬清在自家屋對面背山坡補栽玉米秧苗時,得知妻子王甲與王乙發生爭吵。但萬清干完農活回家途中,在當地的“羅望石”與王乙相遇,兩人發生爭吵。
爭吵過程中,但萬清將王乙摔倒在附近的水田中,王乙反抗,但萬清竟用臀部將王乙頭部壓在水田里致其死亡,隨后但萬清逃離現場。經法醫鑒定,王乙系機械性窒息死亡。
但萬清作案后,潛逃至貴州、四川、新疆、甘肅等地打工。2009年4月24日,但萬清被甘肅警方抓獲歸案。
當地法院審理后認為,但萬清明知將他人的頭部按入水中可能造成死亡的后果,仍放任死亡結果的發生,其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的特征,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但鑒于該案系因民間糾紛引發,但萬清系初犯、認罪態度好、主觀惡性較小等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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