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持證上崗不是“一持就靈”,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持證上崗是規范房地產經紀行業的前提和關鍵
對于目前房地產經紀行業的種種不規范現象,趙慶祥認為,持證執業是一個有效的辦法,“因為持證的人經過學習和考試,專業素養好,服務水平也高。另外,一旦這個持證人員有了違規違法行為,經過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或者房地產經紀行業組織投訴,違法違規的持證人員就會得到相應的處理,情節嚴重的還會作為不良記錄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示,被處理人員的職業生涯將受到重要的影響”。
“反過來講,無證人員從事經紀業務就會帶來很大風險,他們的違法違規行為很難得到有效的處理。”趙慶祥說,很多人反映的“投訴無門”現象,其實就是因為這些違法違規的個人和機構沒有持證上崗、沒有登記備案、沒有相關信息,導致相關部門無法管理。
記者了解到,北京市住建委曾于今年6月份表示,自7月1日起,凡在北京市房地產交易中從事收集與傳播信息、查驗房地產、協助房地產權屬登記(備案)、交驗房地產等居間、代理經紀活動的人員必須持《北京市房地產經紀人員注冊證書》上崗。
梁家豪也認為,“房地產經紀人應該跟律師一樣持證上崗”。他說,無證經紀人從事房地產中介就相當于無證律師在給別人打官司,那樣風險和糾紛自然就多了。比如,與無證業務員簽約是無效的,打官司時出現爭議的,首先質疑就是合同的有效性。現在簽約的大多是無證經紀人,客戶投訴了,也起不到太大的制約作用。
中國人民大學不動產研究中心副主任俞明軒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也建議,房地產經紀人應該全部持證上崗。“盡管房地產經紀人持證上崗不是‘一持就靈’,不是一實行持證上崗就什么問題都解決了,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持證上崗是規范房地產經紀行業的前提和關鍵。”
據記者了解,早在2001年,有關部門就頒布了《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建立了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也規定,房地產經紀職業人員必須持有注冊房地產經紀人證書或者協理注冊證書。
那么,持證上崗為何還會是一個問題呢?
對此,趙慶祥向記者解釋道:“由于房地產經紀機構的設立不屬于行政許可,在工商管理部門注冊公司之前沒有房地產經紀人員的前置性許可審查,因此,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的貫徹落實并不理想。”
盡快完善房地產經紀人及經紀企業行政許可的立法規范成為業內共識。權威人士透露,正在修訂中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有望對此作出規定
趙慶祥說,目前的情況是,工商部門負責管理機構,房產中介人員的信用管理則是由建設部門公示。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研究者也向記者表示,目前房地產經紀行業之所以出現種種不規范的情況,根源就在于工商部門和建設部門之間存在監管協調的問題。
對此,俞明軒的觀點是,應該加快對經紀機構和經紀人行政準入制度的建設。“行政許可的加強是房地產經紀行業規范的根本和基礎,如果不能很好地貫徹和實行行政準入制度,對經紀行業的監管將無從談起,對各種不規范問題的處理也會處于被動狀態。”
他同時建議,在行政許可流程上應該注意次序:房地產經紀機構設立應先由房地產主管部門進行資質審核,再進行工商注冊,領取執照,這樣才可以保證經紀機構設立符合準入要求。
俞明軒告訴記者,在房地產經紀企業準入資格方面尚存在法律缺失的問題,有關房地產經紀企業準入資格在行政許可體系中并無明文規定,目前僅是依據原建設部所發的《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建設部97號令)有關條款而進行的,并未以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下來。
陳蘊認為,另一個關鍵的問題是,“這個行業的企業太缺乏自律意識,跟其他成熟行業的企業比,太缺乏職業道德了。”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很多人對房地產經紀行業存在不信任,一部分人稱不愿意通過中介租房、買房。
“這個行業確實存在很多亟待規范的地方,”趙慶祥說,“房地產經紀行業經過十來年的發展,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目前出現了一些致力于行業長久發展的大型品牌機構。這些機構深刻認識到房地產經紀服務對房地產市場的重要性,但在發展的同時也遇到了瓶頸———執業人員數量多,持證人數少,整體素質不高,造成人員流動很頻繁,服務質量很難從整體上提高。”
對此,俞明軒認為,提高職業道德和專業素養,才能實行企業長久發展。中介服務的規范操作,必須依靠企業自身的自律,依靠企業自身的規范和長時期建立的信譽和企業文化。
關于房地產經紀行業自律,趙慶祥表示,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是一個在民政部登記注冊的社團組織,是房地產估價和經紀行業內唯一的全國性行業組織。“對引導行業自律性管理,我們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目前我們正在積極探討加強經紀行業自律的種種辦法。”
但俞明軒認為,最根本的解決之道還在于立法上的完善。“應當盡快完善有關房地產經紀人及經紀企業行政許可的立法規范,明確房地產經紀中市場主體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有關市場準入以及行政處罰等規定,解決房地產經紀監管和查處依據不足的問題,形成法律規范完善、政府部門依法審批及管理、經紀人及經紀企業自律、行業協會監督的房地產經紀行業運行體系。”
趙慶祥對此非常贊同,他向記者透露說,“目前國家正在修訂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有希望通過立法的形式,將經紀機構的設立和經紀人員的執業資格設置成行政許可。相信法律出臺以后,整個房地產經紀行業的形象會有一個整體改觀,服務質量也將進一步提高。”
記者手記
房地產經紀行業的問題遠不止文中所提的這些。記者在采訪中感受到,不僅消費者對這個行業充滿了指責,就連這個行業的從業人員對自己所在的行業也頗有怨詞。同時記者還發現,對這一行業的研究也較為匱乏。
對于多數普通百姓來說,買房置業是人生的一件大事,買房賣房又免不了和中介打交道。因此,重建這個行業的秩序已是眾望所歸。而一個行業要想健康、長遠地發展,離不開一套完整的體制和相應的監管。同時,從業者也需要遵守行業的道德底線。本報見習記者 任雪 本報記者 杜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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