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溫州9月21日電 (記者 袁爽 通訊員 詠法) 女副鄉長章某和男鎮長謝某發展為情人關系,期間還共同受賄。當兩人各自離異準備結婚時,男鎮長卻因聽信了算命先生所說的“這個女副鄉長命中與你相克”,便決心與女副鄉長分手,女副鄉長一怒之下選擇了同歸于盡,舉報了兩人共同受賄事實。近日,這位選擇同歸于盡的原浙江永嘉縣某鄉女副鄉長章某因受賄罪一審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2006年6、7月間,章某與其情人,時任浙江溫州永嘉縣某鎮鎮長兼該鎮甲村康莊工程辦公室主任的謝某通謀,由謝某利用職權便利將該村康莊工程公路建設項目發包給張某,張某通過賬戶將人民幣5萬元轉入章某的農行卡上,謝某和章某予以收受。
隨后,謝某出面以邀請招標為幌子,邀請三家公司前來競標(實際上都是張某的掛靠公司),幫助張某順利取得承包資格,并在之后的施工中對張某關懷備至。
2008年10月,謝某離了婚,準備和已經離婚的章某結婚,但此時迷信算命的他,相信了算命先生的話:章某與自己命中相克,于是下定決心要分手。章某見自己與謝某的情人關系徹底破裂,和好無望,一怒之下,到檢察院告發了謝某,并基本如實供述了自己的涉案事實。
法院認為,章某伙同謝某,利用謝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人民幣5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案發后章某在告發謝某過程中主動、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主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的,其行為可認定為自首,結合其在犯罪過程中只是作為謝某與張某的中間人參與犯罪,予以減輕處罰。故法院作出如上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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