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報道稱:“十一”當天,主城區部分婚姻登記中心,將為市民提供服務,不過,這天只能辦理結婚登記,不辦離婚。
消息一出,立即引來熱議,多位市民稱此舉純屬莫名其妙,太有中國特色了。而市婚姻收養登記中心也稱,這是片面傳遞了消息。
上級機關:
結婚離婚都應該辦
針對該報道所稱“十一”當天,城區部分婚姻登記中心只辦結婚不辦離婚的消息,昨日,市婚姻收養登記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十一”期間,各轄區婚姻登記中心是否辦公,工作安排各不相同。
對于“只辦結婚不辦離婚”的說法,該負責人表示不贊同:“畢竟結婚和離婚都是法定的婚姻登記手續,我們沒有權利說哪天只能辦什么,不辦什么。”她介紹,如若符合法律規定,則應盡力為其辦理,因此,結婚、離婚應該都能辦。不過,從中國人長期形成的觀念看,在祖國六十周年華誕的大喜日子,僅為新人辦理結婚,也可以理解,“畢竟結婚重視的是紀念日,而離婚則不然”。
該負責人介紹,婚姻登記中心工作人員國慶期間加班,并無加班工資,完全是義務為人民服務。
渝中區:
原則上只辦結婚登記
盡管如此,記者昨日走訪主城區部分婚姻登記中心時,了解到:個別婚姻登記中心對于市民“十一”期間辦理離婚手續,仍堅決在說“不”。
昨日,渝中區婚姻登記中心當班工作人員,肯定了“‘十一’只辦結婚不辦離婚”的說法。為什么不辦離婚?“因為‘十一’假期,我們是專門為結婚的新人加班,所以只辦結婚!”該人士表示。
渝中區民政局分管副局長康洪英表示,盡管該區有打算在國慶期間拿出一天時間,值班辦理結婚登記。但具體哪天辦理,還未確定。至于“只辦結婚不辦離婚”,康表示,原則上僅辦理結婚登記。因為今年“十一”是國慶60周年,婚姻登記處正是為了給新人圓夢,為他們留紀念。
江北區:
“離婚不用選良辰吉日”
態度較堅決的是江北區婚姻登記中心。中心主任呂玉國明確表示,由于人員吃緊,今年國慶期間,不會安排專人值守登記中心。不過,該區“節假日可預約登記”的服務仍將繼續開展,結婚的市民須提前三個工作日進行預約,并在節前完善一切手續。屆時,中心可安排人員,為其服務。
呂主任明確表示:此預約服務,僅限于預約登記結婚,不提供預約離婚服務。“新人結婚,是為了選個良辰吉日;離婚,不用選什么良辰吉日,早一天晚一天又何妨?”呂主任認為,離婚雙方,若在意選一個特殊日子離婚,還不如不離。
而巴南、北碚、渝北、大渡口等區縣婚姻登記中心則表示:國慶期間,婚姻登記中心休假。
記者 涂靜 實習生 曾覓
市民看法
憑啥離婚就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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