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花費8.8萬購買了含有6個8的手機號后(本報9月15日報道),向市發改委投訴銷售商價格違法。因舉報不成,王先生與發改委對簿公堂,指責發改委不履責。昨天上午,西城法院一審宣判王先生敗訴,理由是他在投訴前已經起訴銷售商。
今年38歲的王先生2006年通過北京星球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購買了含有6個8的手機號,共花費8.8萬元。今年5月10日,王先生向市發改委舉報銷售手機的那家公司違規收取高額碼號資源占用費。6月18日,發改委回函稱,因王先生已向法院提起訴訟,建議他繼續履行訴訟程序。王先生認為,銷售公司構成價格違法,市發改委不對其實施處罰,未履行其職責。王先生遂起訴要求發改委查處違法行為。
在法庭審理中,發改委的代理人稱,發改委已履行了監督職責。接到舉報后,發現王先生已提起民事訴訟。依照相關規定,舉報人已就同一事項提起訴訟的,其舉報不予受理。昨天上午,法庭一審宣判,認定因發改委查實王先生在舉報前,已向法院提起對銷售商的民事索賠,市發改委不予受理其舉報的行為并無不妥。據悉,王先生起訴銷售公司欺詐消費者,索賠雙倍賠償一案,因其購買行為被認定為自愿,一審被判敗訴。(記者王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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