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生意越做越大,為了理清“數目”,毒販竟然將販毒的收益用賬本記錄下來了。短短的二十幾天,他們就記錄了兩大本賬本,涉及金額超過7萬元。
昨天下午3時,何某軍、雷某兵涉嫌販毒案在佛山中院一審開庭審理,這兩大本賬本就演起了“主角”,雙方圍繞著賬本是否能準確反映販毒數量展開了辯論,案件并未當庭宣判。
借宿一宵 成了毒販
據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10月,何某軍開始伙同伍某貴(另案處理)在大瀝販賣毒品。今年1月,何某軍在當地租住了一出租屋,作為藏毒的地方。
伍某貴可以說是這個販毒團伙的“老大”。據何某軍供述,出租屋是伍某貴出錢租的,具體的販毒工作都是由伍某貴去分配的,剛開始的時候也是由他去聯系吸毒人員的。在販毒的前期,生意并不太好,但是到了后來,他們的生意就越做越大。
雷某兵與何某軍是同學,今年元宵節前后,雷某兵到何某軍那里住,忙不過來的何某軍叫雷某兵幫忙送點“東西”,結果雷某兵也因此留了下來變成了毒販。
生意紅火 賬本記賬
從3月6日起,他們開始建立起賬本,將日常的收支“制度化”。這兩本賬本記錄著他們紅火的“生意”,至3月28日,僅僅二十幾天的時間里,賬本就顯示何某軍等人販賣了冰毒33800元,K粉30340元,麻果6248元,搖頭丸3190元,涉及的金額超過7萬元。在賬目里,每種毒品都有不同的代號,如“糖”就表示搖頭丸,“果”即麻果,“肉”即冰毒,粉即K粉。
同月29日,警方根據線索,突然來到出租屋,將正在睡覺的何某軍等人抓獲歸案。警方當場起獲紅色藥丸、白色粉末、橙色藥丸等疑似毒品數包,經檢驗鑒定,其中有474.03克含有氯胺胴成分,248.32克含有胛基苯丙胺成分,還有制毒工具一批,記賬本兩個。公訴機關還根據賬本記載,推算出何某軍等人販賣毒品的數量為:冰毒33.8克,K粉303.4克,麻果312粒,搖頭丸128粒。 (記者劉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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