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8時許,被控為謝才萍涉黑團伙保護傘的重慶市黃泥磅派出所原副所長郭勝和民警甘勇稱,至少還有7名警員接受了謝才萍團伙的賄賂。
3萬保護費 派出所嫌少
公訴機關稱,謝才萍團伙一個賭場開在黃泥磅派出所轄區內的一個茶樓,為獲得警察保護,謝才萍委托團伙中一人到派出所找關系。
最初,謝才萍團伙提出每個月給派出所3萬元。而郭和甘認為,3萬元太少了,需要6萬。
“我當時覺得查賭,除了我們派出所,分局也有查禁職能,所以光給派出所送錢不行,還必須給分局相關部門送。”郭勝和甘勇介紹,經過商量和計算,他們提出了每個月6萬的標準。
那么,6萬怎么分配?
甘介紹,這筆錢送給分局治安支隊3名警員7000元,送給巡警支隊支隊長5000元,黃泥磅派出所兩名主要領導各5000元,兩名副所長各3000元。剩下的錢,基本是他和郭分了。
郭勝承認,是他去給分局相關部門送的錢,“我跟他們比較熟”。
兩人交代,2009年5、6、7月先后共三次接受該團伙18萬元賄賂,郭所得近4萬元,甘得39500元。
受賄警察每逢查賭通風報信
庭上,公訴人問上述被告人:“你接受6萬元的好處費時,想過一個什么樣的茶樓能每個月給你們6萬元嗎?”
郭和甘稱,當時就認為可能有點賭博性質。甘甚至表示,感覺到“賭得有點大”。
該賭場股東之一被告人趙波稱,他雇請的一名在賭場上班的被告,“每天的工資是300元”。
據公訴機關在法庭上的指控和被告人交代,其地下賭場通過撲克牌打“三公”賭博,賭注從200至2000元不等。從賭局中“抽頭”是謝才萍等賭場“股東”最大的獲利來源,該賭場每天抽頭獲得至少2萬元,一般都是3萬左右。
起訴書稱,謝才萍等人開設的地下賭場經營4個月僅“抽頭”贏利就達200余萬元,利潤驚人。
郭勝交代,拿了好處費后,他從未去查過該茶樓。而該派出所一名警員接到舉報去查后,郭曾出面陪著賭場老板請該警員吃飯。
甘承認,在一次大清查時,“我曾經給他們打過電話”。甘表示,他交代賭場老板關門不要搞了。郭勝也稱,他電話告知老板不要繼續開了。 (記者褚朝新)
“謝姐”:要強嗜賭口才好
- 人物特寫
謝才萍,原重慶市司法局長文強弟弟文兵的老婆。此人性格要強,嗜賭,口才了得,無論事情對錯,均能說得自己有理,江湖人稱“謝姐”。
謝才萍被警方列為“網上逃犯”后,多次找專案組領導,拿給對方5萬元信封說:“我愿投案自首,但你們必須保證我能夠取保候審,這是我哥(指文強)的意思。”
“自首”未果,卻沒人將其抓獲歸案,謝才萍當了近一年的“網上逃犯”。
謝才萍,原重慶市司法局長文強弟弟文兵的老婆。其人性格張揚,嗜賭,人稱“謝姐”。
包養一男子出資開發廊
除去和文強的親戚關系,最令此女廣為人知的是一個傳聞:長期包養16個年輕男子供自己玩樂。開庭前,當地有民眾懷疑,文強會縱容弟媳給自己的親弟弟戴綠帽子?
13日,重慶警方新聞發言人否認了這種說法。該發言人稱,打黑成果展上從未出現過這個內容,謝才萍并未包養16個男青年。
昨日,出庭受審的22名被告人之一羅璇,便是目前檢方唯一確定的被謝包養的人。
被告席上,羅璇身高1米82,身體健壯。兩人2007年春天認識。
據警方資料顯示,謝才萍的老公文兵平時有吸毒行為。
重慶警方信息顯示,謝才萍被捕時正坐在羅璇的車上,這輛蒙迪歐是由謝才萍掏了8萬首付款為羅璇買的。
此外,謝才萍還出資16萬元,讓羅璇與人合伙在沙坪壩步行街開了一家發廊。
高院旁開賭場聚賭被拘
通過文強,謝才萍曾在重慶市巴南區稅務系統當協事員。至2000年,謝才萍從單位離職,后與人合伙開賭場。其前同事曾評價此人性格要強,口才了得,無論事情對錯,均能說得自己有理。
警方打黑成果展顯示,謝才萍先后開了22家賭場。其中一家位于重慶市中心最繁華的解放碑,而另一家賭場的位置在重慶渝北的五洲大酒店內,馬路對面是重慶高院,旁邊則是重慶市檢察院等單位。
2005年,謝才萍因開賭場被拘。當年11月29日,重慶市200名警察突查長濱路觀音洞茶餐廳,端掉一個大賭場。它就是謝才萍和其他4人合伙開設的,此后她因涉嫌聚眾賭博被判處拘役。
刑滿出獄重操舊業
2006年下半年,謝才萍刑滿出獄。此時,文強已升為重慶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
從2006年11月至2008年4月,謝才萍召集長期在賭場“放水”的陳曉容、黃冬梅等人,先后在五洲酒店、和府飯店、洪崖洞等地開賭場。
賭場或開在小區租賃房,或開到賓館酒店的棋牌室,甚至開到了山村的農家樂。每個地方短則五六天,長則一兩個月。
每進行一輪賭博,謝才萍就從賭場拿走此輪總賭資的5%。
重金賄賂民警
謝才萍還涉嫌賄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2008年5月至7月,謝才萍等人在“御井茶樓”開設賭場期間,每月從賭場收益中拿出6萬元交給龔某,由他出面,向轄區派出所一名領導郭勝和民警甘勇行賄,充當自己的保護傘。
2008年7月30日,警方對團伙成員夏令、杜俊二人予以行政拘留。謝才萍通過向某拘留所民警黃某行賄2萬元,在黃某等人的幫助下,夏令被提前解除拘留,杜俊則暫緩執行拘留。
找人頂包當“老板”
謝才萍汲取了上次的教訓,找了一個人冒名頂替當名義上的賭場老板。找到的第一個人黃某有次聽到一輛鳴著警笛的警車從賭場外經過,不知誰喊了聲“警察來了!”此人跑得比誰都快。
謝才萍另找了李紅明,每天500元基本工資,外加300元獎勵的優厚待遇,“請”他充當“御井茶樓”賭場的老板,每天在賭場坐鎮。謝同時向其保證:“如果你被公安局抓進去了,我會盡快把你弄出來。你坐牢后,我也會照顧好你的家人。”
三個月后,2008年7月30日,警方查處御井茶樓賭場時,李洪明主動站出來“頂包”,加之有其他賭場工作人員“指證”,最終李洪明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
抽頭買毒品給賭客吸食
在2008年4月至8月開設賭場期間,謝才萍為吸引回頭賭客,用抽頭的錢購買毒品“麻古”,“免費”提供給賭客吸食。在昨日的法庭庭審階段,已接受法庭調查的被告人對此均有供認。
“謝姐的場子可以打牌、還能嗨藥”成了一大“賣點”,謝才萍的賭場每天生意紅火。
允許欠債,不許換地兒賭
今年40歲的高新區某退休干部中心金某,因為賭博累計欠下謝才萍賭場“水錢”40余萬元。
2008年7月,謝才萍得知金某跑去另一處酒樓打牌賭博后大怒。
謝才萍定的規矩是:允許你欠我的錢,但不允許你不在我的場子里打牌。見金某無法還錢,一頓暴打后,謝才萍便指示手下將其帶至附近一家賓館里拘禁,并稱“跑就砍斷腿”。被非法拘禁達20余小時的金某萬般無奈,只得請人送來1萬元才得以離開。
2008年7月底,做土石方生意的唐某經人介紹,到大竹林碧湖山莊開設的賭場里豪賭。唐在小贏幾把后,不僅輸掉了先前贏的錢,而且還倒賠進去了12萬。隨后,又將賭場里借了74萬元“水錢”,也輸光。
非法拘禁便衣
2008年8月,重慶市治安總隊一民警小謝到南岸區迎龍鎮福澤生態大觀園內的賭場暗訪時,被看守認為是“陌生人”,并召集同伙對該警察進行毒打。
隨即,小謝亮明警察身份,看守不僅不停手,還按照謝才萍的指示“警察算什么,把他丟在荒地里喂狗”,將小謝裝進麻袋后扔棄在南川城區一建筑工地,限制其人身自由達6小時。
多次“自首”無人收
非法拘禁民警案發后,謝才萍被警方列為“網上逃犯”。
謝才萍找到專案組的一名領導,在拿給對方5萬元的信封后,她說:“我愿意投案自首,但是你們必須保證我能夠取保候審,這是我哥(指文強)的意思。”這位專案負責人以“市局查得緊,事情難度太大”為由拒絕了賄賂。其后,謝才萍以同樣的方法和理由找到南岸分局一名負責人和一名法官,仍未達到目的。
但她逃犯的身份似乎被人“遺忘”了。她多次現身與專案組、法官和警方領導談“自首條件”,在“自首”不成的情況下,卻沒人將其抓獲歸案。她就這樣在法律的眼皮下當了近一年的“網上逃犯”。
直至今年7月1日,重慶市公安局異地調警,成立“8·14”專案組,才將謝才萍抓捕歸案。(吳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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