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她有文強的背景我才來的”
“我是因為謝才萍有文強的關系才來的。”在今日的庭審中,文強成了庭審熱詞。而在昨天,控辯雙方均對這位在重慶“打黑”風暴中落馬的最高級別官員只字未提。
質證時,謝才萍語出驚人:“我不是操社會的(混社會的——記者注)。”說這話時她試圖揮起帶著手銬的手來,但和昨天庭上冒粗口相比,她今天顯得文明了很多,在回答審判長的問題后多次使用“謝謝”,并經常以“尊敬的審判長……”開始自己的發言。
今天的庭審顯示,謝才萍同伙之所以敢于大膽“嗨藥(吸毒——記者注)”、“放水(放高利貸——記者注)”,是因為成員們都知道謝才萍背靠文強這棵“大樹”。
檢方出示被告人劉井勇的證言稱,他聽說謝才萍與文強關系深厚,所以“賭場開得大,最多一天“抽水”(股東抽頭——記者注)10多萬元,最少也在兩萬多元。”
“場子大很安全,隨便怎么賭都可以。”被告人唐勇在庭上質證時稱,知道謝才萍是文強的弟媳,“神通廣大,威望高”。警察來查,謝可以提前接到通知,賭客可以從后門撤走。
被告人唐家政說,警察曾來檢查過幾次,但都是做樣子、走過場。
公訴人也在發表辯護意見時點了文強的名。“謝才萍有意識地利用她和文強之間的個人關系,拉攏公安民警,為她的違法犯罪提供保護。”
團伙成員當面內訌
在今天的庭審中,幾乎所有的團伙成員均極力為自己開脫,有時甚至當面內訌。
2008年,夏令和杜俊等人賭博時被抓獲,后被決定行政拘留10日。謝才萍通過鄧毅聯系,送給相關民警兩萬元,使夏令、杜俊被違規釋放。
今天,就到底是誰向民警行賄時,謝才萍表示,自己完全沒有見過對方,是鄧毅給的錢;而鄧毅則當面反駁,聲稱對方根本不相信自己,是謝才萍和對方當面成交的。
羅璇今天在當庭供述自己去一茶樓簽合同時說:“協議是我去簽的,但開始我并不知道是要開賭場。后來知道后我勸謝才萍,這是違法的事,讓她不要開,可是她不可能聽我的呀。”
今天的庭審一直持續到晚上22:15才結束。在最后陳述時,除向法庭遞交了一份書面材料的謝才萍外,幾乎所有的被告人均表示對自己的行為非常后悔。
最后陳述:謝才萍遞交了兩頁悔過書
在法庭辯論階段,謝才萍認為自己只構成賭博罪和行賄罪,公訴機關的其余指控她均予以否認。在最后的陳述階段,作為第1號被告,謝摸出兩頁紙交給了身邊的法警,特別說到這是她的最后陳述。記者當庭獲悉,謝才萍遞交的兩頁書面材料其實是一份悔過書,她承認自己犯罪,希望獲得從輕處罰。
由于和謝才萍的特殊關系,身穿08號被告服的羅璇一直是參加庭審旁聽人員關注的焦點。在今日整個庭審期間,他一直低著頭,下午長達9個小時的庭審中,也沒有要求上過洗手間。在法庭辯論階段,他每次都只有簡單的一句話:“我認罪伏法。”而在最后陳述時,他沒有提交書面材料,法官允許他做最后的陳述,他說,在整個事件中他是被他人利用,受到蒙蔽才誤入歧途的,自己還年輕,希望法庭從輕處罰。而他的辯護人希望法院能考慮適用緩刑。
作為“保護傘”的郭勝、甘勇兩人均否認自己犯有包庇、縱容黑社會組織罪,只承認受賄罪。顯然熟稔法律知識的郭勝在整個庭審期間都引用法律條款為自己辯解,他說他至始至終都不認識謝才萍團伙人員,只是在中間人的聯系下受賄對賭場進行照顧,給有關民警打招呼,希望不要查禁賭場,而沒有給謝才萍提供什么包庇。最后陳述時,郭勝連說了4個“對不起”。他說首先自己犯了受賄罪,對社會造成了影響,說聲對不起;其次是對不起單位,因為自己的犯罪行為給單位抹黑,添了很多麻煩;他之前是一個人民警察,因為一時貪念收受他人賄賂,給警察這個神圣的職業抹黑;最后是對不起家人,自己的行為給家人帶來了無窮的痛苦。
甘勇的最后陳述很簡單,他一直希望法院能輕判他,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兩名“保護傘”還表示,他們都有“重大立功表現”。郭勝說還在專案組民警找他們談話時,兩人都主動地交代了贓款的收受以及去向。甘勇還在被調查期間,向警方提供另外一個犯罪嫌疑人搶劫他人兩萬元的犯罪事實,后經民警查證屬實,并很快將犯罪嫌疑人緝拿歸案,應該算是立功。 (田文生 鄭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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