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郁軍 通訊員蘇檢)近日,甘肅省酒泉市肅州區檢察院給該區法院發出一份檢察建議書,為25名農民工討回工資,受到一致好評。
今年9月,肅州區檢察院在配合該區法院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專項活動中,發現肅州區三墩鎮臨水村農民楊某等25名農民工,于2007年3月至2008年7月在酒泉市興夏建業有限公司從事建筑施工工作,2008年7月底該公司拖欠25名農民工工資近7萬元。25名農民工多次催要,該公司均以各種理由推托。
25名農民工向肅州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該公司三十日內支付楊某等25名農民工工資67305元,后該公司仍不履行裁決,25名農民工多次集體上訪。
肅州區檢察院民行科干警認真審查了仲裁裁決書,并到該公司了解其不履行裁決書的原因,發現該公司并非無能力履行,而是將資金用于其他工程開支。
肅州區檢察院遂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法院加大執行力度。法院非常重視檢察建議書,立即會同檢察干警一同到該公司進行協調督促。該公司當場表示馬上履行義務,25名農民工終于討回了拖欠一年多的工資。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