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焦作10月26日電(記者 侯偉勝 通訊員 李孝斌)焦作市一5旬農村婦女以給他人介紹媳婦為名,通過收取定金、見面禮、彩禮等手段,騙取23萬余元。記者10月26日從修武縣法院獲悉,該婦女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0年。
崔某今年52歲,是修武縣郇封鎮一村婦。此前曾因介紹、容留賣淫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刑滿釋放后,仍不思悔改。她發現部分農村男子娶媳婦難,就聯合四川省巫溪縣一對姐妹(分別是30歲和22歲),以介紹對象為名騙取錢財。
崔某利用當地農村結婚前要“相親、定親、典禮(也叫結婚)”等習慣,自己親自參與,或是帶著四川姐妹參與,一步一步分批次騙取受害人錢財。她們和對方結婚幾天后,就會擇機迅速消失。
據檢方指控,崔某參與詐騙9起,詐騙現金23萬余元,四川女子盧某姐妹參與詐騙3起,詐騙現金8萬余元。修武縣法院審理認為,崔某、盧某姐妹虛構事實,借婚姻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遂依法判處崔某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10萬元;盧某姐妹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分處罰金10萬元、3萬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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