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許昌10月29日電(吳揚 付麗鴿 毛迎 )60多歲的井老漢因患支氣管炎到許昌市一家醫院輸液,不料引發嚴重的身體過敏,后續治療花了不少錢。井老漢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與該醫院對簿公堂。近日,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判決該醫院賠償井老漢醫療費、鑒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7.5867萬元。
2008年11月28日下午,家住襄城縣潁陽鎮的井老漢因患支氣管炎,在許昌市一家醫院接受治療。12月4日,井老漢輸液后感覺全身發癢,立即將這種不舒服的感覺告訴了醫生,但并未引起醫生的重視。次日,井老漢全身開始出現紅點與斑塊。他又一次向值班人員與醫生反映情況,但醫生仍未理會,繼續使用原藥物與針劑為井老漢進行治療。
幾天后,井老漢全身出現大面積的紅斑與水泡。12月14日,井老漢的頭、手、腿、口腔及身體下部等部位皮膚潰爛,疼痛難忍,無法進食和休息。忍無可忍的井老漢對醫院的診療方案提出了強烈的質疑與抗議,要求醫院組織專家會診,采取挽救措施。
12月19日,病情已經非常嚴重的井老漢被轉到河南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住院治療,病情穩定后又被轉至許昌市一家大型醫院繼續治療。截至2009年3月15日出院,井老漢花費醫療費、交通費、鑒定費等共計7.3186萬元。后經司法鑒定,井老漢全身泛發藥疹、體衰,與輸液過敏有一定的因果關系。遭遇病痛折磨并損失了大量金錢的井老漢將導致其輸液過敏的醫院告上了法庭。
法院審理后認為,井老漢因病在被告處住院治療期間出現大面積藥疹及體衰,與被告的醫療行為有一定的因果關系,被告對井老漢造成的損失應承擔90%的賠償責任。被告的醫療行為給井老漢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傷害,因此,法院支持井老漢提出的1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這一請求。
據了解,被告醫院沒有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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