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晚,柳城縣村民龍某醉駕被查,搶奪測酒單據(jù)還威脅女警。結果,龍某還是于當晚被行政拘留。
27日晚9時多,柳城縣古砦仫佬族鄉(xiāng)汶爐村仔屯村民龍某,開著車牌號為桂B(yǎng)UX168的小轎車要進入縣城,路上被執(zhí)勤的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攔下。龍承認在沙埔一朋友家吃了飯,喝過兩瓶啤酒。
隨即,龍被帶回交警大隊測酒。龍第一次吹氣測酒,結果顯示酒精含量為177.4毫克/100毫升;間隔10分鐘,龍再次測酒,結果為119.5毫克/100毫升。兩次結果都屬于醉酒駕駛。于是,值班女警對龍做筆錄。期間,龍的同車女伴連續(xù)打了幾個電話,然后對做完筆錄的龍嘀咕了一下。龍某借故要看筆錄,一把搶過兩張測酒單據(jù)。女警官趕忙奪過,可這兩張單據(jù)還是被龍某撕爛。此時,龍耍賴說沒有開車。女警官當場對他予以警告,龍則威脅女警“你沒毀容我跟你姓”。
最終,龍某當晚被予以行政拘留15天、罰款19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和記錄12分的嚴厲處罰。(徐獻軍 郭佳)(南國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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