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租來的轎車,專門在主干道上尾隨外地車輛,一旦時機成熟,立即朝對方轎車撞上去,故意制造由對方負全責的交通事故,以此要求對方或保險公司賠錢。昨日(2日),(重慶)市公安局通報,經過4個多月的縝密偵查,我市警方摧毀了一個專門利用租車“碰瓷”的犯罪團伙。該團伙從今年1月以來,以此方式獲利100萬余元。
發案
同一輛車頻發事故
保險公司認為可疑
6月10日,渝中區公安分局便衣偵查隊接市內某保險公司報警,稱一輛牌號為“渝B-M67”的轎車,多次與該公司投保車發生碰撞,每次事故驚人相似,疑為非法獲利。
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民警經過周密走訪調查,發現駕駛員廖某除駕駛“渝B-M67”轎車頻頻發生交通事故外,他在近期內駕駛其他車輛也多次發生交通事故。經偵查發現,這是一個以廖某為首的汽車“碰瓷”犯罪團伙,警方逐步掌握了該團伙的活動規律。10月25日,廖某、汪某等37名涉案嫌疑人相繼被抓獲。
查調
租用不同車輛作案
專找外地車輛相撞
證據面前,廖某等人供認了犯罪事實。該團伙成員主要以無業人員為主,作案對象主要是外地牌號車輛。
廖某供認,今年1月,他駕車直行時與一輛變道的轎車相撞。交警勘查現場后,變道轎車負全責,廖某獲得了500元賠償。受此啟發后,廖某找到朋友汪某決定利用交通規則發財。起初,兩人開車四處作案。后來,怕使用同一輛車容易引起懷疑,決定租用不同車輛實施犯罪。
警方介紹,廖某等人駕駛租來的轎車,專門在主干道上尋找外地車輛,一旦發現對方車輛變道,就突然加速用自己車的左前部撞擊對方車輛右后部,造成變道車負全責的事故。如果對方司機“狡辯”,駕車尾隨的其他同伙便下車當旁證,向受害人或保險公司索取賠償費。
在廖某慫恿下,其他成員也加入該團伙,他們租用多輛轎車分組出動。所租車輛由桑塔納轎車上升為奔馳、寶馬等高檔轎車,獲利也由幾百元變為上萬元不等。每次得手,廖某還會記賬,標明各成員業績。每隔一段時間,按業績分成,同時交流經驗,切磋“技藝”。
捕抓
10個月作案300多起
非法獲利100萬余元
警方調查發現,2月9日,該團伙成員熊某伙同榮巧、魏某,在大足縣城轉盤駕駛“渝AD9307”轎車,故意撞擊“云AD866D”轎車,造成“云AD866D”轎車失控,隨后又撞倒在前面行駛的兩輪摩托車,造成摩托車駕駛員蘇某摔傷,住院治療,用去醫藥費3000多元。三車損失1萬多元,嫌疑人獲利4000余元。
4月17日,嫌疑人謝某駕駛“渝ANU505”轎車,在渝北區紅牌坊立交橋下,故意撞擊“渝GB3622”轎車,致使后面行駛的“渝BF8632”兩輪摩托車追尾,造成摩托車的駕駛員蘇某和妻子受傷,住院治療,用去醫藥費6000多元。犯罪嫌疑人非法獲利3670元。
警方介紹,從今年1月以來,該團伙采用“碰瓷”方式作案300多起,非法獲利100萬余元。目前,廖某、夏某、熊某、吳某、汪某等37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渝中區警方逮捕。
汽車“碰瓷”五大類型
1、點車
警方介紹,這是目前發現的主要“碰瓷”手段。作案時,在交通干道拐彎處,犯罪嫌疑人騎自行車或摩托車等候、尋找目標,發現車輛減速通過時,便迅速跟上碰車,故意摔倒假裝受傷,實施敲詐勒索。
2、盜竊
一人在你車輛轉彎或車速緩慢時,故意碰到你的車輛,吸引你的注意力,另外一人到你車輛內部趁機盜竊。
3、軋腳
多名成員同乘出租車或其他車輛,其中一人假裝中途下車,借口車子軋了腳需要到醫院看傷等實施敲詐勒索。
4、碰頭
二三人乘坐出租車或其他車輛,故意引領車輛到較顛簸或有水溝、小坑的路段,在車顛簸時,乘車人之一故意頭撞車玻璃,制造頭被撞傷的假象,實施敲詐勒索。
5、墜車
二三人乘坐三輪摩的,拐彎時,其中一人故意摔下車,以摔傷需要看病為由實施敲詐勒索。
盡管犯罪分子花樣百出,但有一點是不變的,就是最終要“私了”,讓對方賠償一筆錢。警方提醒,出現這種情況時,要頂住壓力,主動報警。(徐其勇)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