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三:
協助配合施救的2艘漁船與事后實施打撈的2艘船是不同的船只。通過調查組對4艘漁船的比對以及對現場照片(網上搜集)的研判,施救船主分別為陳選德和陳恒云,打撈尸體船主是王守海和圣德義。
當日下午14:40左右,長大教師史千里接到電話,于15:20分左右趕到事發現場。根據史千里的陳述,他到達現場后發現有兩艘藍色船舷鐵皮船?堪哆。史千里上船請求船主馬上打撈落水學生,并保證支付打撈費。船主稱要先和老板聯系,史千里問得電話號碼后,與打撈公司陳波取得聯系。陳波稱:"撈一具尸體12000元,沒撈上來6000元,而且要先交押金。"直到長江大學文理學院汪書記等趕到現場湊齊4000元現金后,打撈船才開始工作。十多分鐘后,撈起第一具尸體,因未交足12000元打撈費,打撈船只停止打撈。后經過文理學院領導汪書記等做工作,打撈船在20多分鐘后,撈起第二具尸體。之后,打撈船再次停止打撈,中間中斷1個小時左右,文理學院會計潘林將籌來的2萬元現金送到后,打撈船才繼續打撈,約半小時后,撈起第三具。當日下午18:00點左右打撈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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