撈尸人:我們走錯這步棋
就在岸上人員面對平靜的江水和年輕人的消失,感到無能為力時,一個梳分頭、穿黑夾克的中年男人悄然出現在岸邊。
在漁民及一些相識的市民口中,中年男人叫“波兒”。其真名則叫陳波,是江對岸公安縣埠河鎮三八村村民,與4名漁夫同村。
但陳波并未與4名漁夫搭腔,而是直接拿起手機撥打,幾十分鐘后,又兩艘船出現在眾人面前。熟悉的人當即認出:這兩艘船是江上的打撈船,已經做過很多次打撈尸體的營生。
陳波開始與到場的長江大學老師、領導談價。說是談,其實價格早已固定:白天12000元,晚上18000元,一手交錢,一手撈人。
看到來了新的打撈船,并且說可以撈人,岸上痛哭的大學生們隨即將船圍住。“學生們都把手機、錢包、銀行卡什么都掏出來,放在船上,求他們救(撈)人。”倪平說。網帖里盛傳的“學生跪求漁船”的一幕在此刻出現了。學生圍住打撈船,一邊往上擺著身上的全部財物,一邊下跪哭求。
但陳波和打撈船上的人無動于衷。他們堅持見錢撈人。這時候,距離陳及時、何東旭、方釗落水,已過去了一個多小時。
長江大學的老師和領導來回奔走,陸陸續續湊齊了一萬多塊錢,打撈終于開始。不到半小時,距漁船不足5米的水下,19歲的陳及時被打撈上來。他的臉上,身上都是沙子,人們抬著他在江水里漂了漂,沖洗干凈,輕輕放在河灘上。
“學生們是很純真的,直到遺體被打撈上來,他們才真正絕望。”王玨說,當時,冬泳隊里的隊醫還走過去輕輕轉了轉陳及時的手臂,已然僵硬。盡管如此,難以接受現實的大學生們,還是簇擁著醫護人員將他送上救護車,駛向醫院。
隨后是何東旭。再往后是打撈中止。陳波發話:錢不夠,交足三人的錢,才撈剩下的一個。
“這就像買口香糖。你去買口香糖,是不是要出錢呢?你不能說不給錢吧?”陳波的雇主——荊州市八凌打撈服務有限公司法人兼經理夏兵對《中國新聞周刊》解釋。
根據《中國新聞周刊》在市工商局查到的相關資料,八凌打撈公司于2008年6月23日在工商局注冊成立,是工商局登記在冊的唯一一家打撈公司,在荊州市處于絕對壟斷地位。在申請成立公司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上,該公司申請人在經營范圍一欄填到:
“主營:長江流域人員死亡打撈……兼營:承接各種中小型船只式汽車及魚(應為“漁”,當事人寫為“魚”)業打撈物品。”
但由于工商部門的相關條例缺乏對打撈尸體的業務描述,最終,按照《沉船沉物打撈單位資質管理規定》,荊州市工商局注冊分局核定該公司經營范圍為:“沉船、沉物的打撈(憑有效資質證經營)”,這一核定,也在八凌打撈公司的營業執照上明確標出。
而至于打撈尸體是否包括在“沉船、沉物的打撈”經營范圍內,由于缺乏相關明確規定,市工商局也暫時無法給出明確答復。
夏兵說,事發當天,他并不在荊州。陳波收錢撈尸的時候,也并不知道三個大學生是因救人溺水的英雄。但陳波在事后將事情匯報給了他。“如果當時知道他是英雄,我們把收的錢當場捐出來,不是名利雙收嗎?你說是不是?”夏兵說,“我們走錯這步棋。等我們把錢收完了,別人再說他是英雄,我們也來不及了。輿論啊。”
至于眾口一詞的“不給錢不撈人”的說法,夏兵也堅稱:人打撈完后,才給的錢。不存在先給錢的謠言。按照公司常規經營思路,做完三筆業務,公司收取36000元。
不論事實如何,這家在注冊成立之后便再未參與2009年年檢的公司,交上的2008年年檢報告中,填寫全年銷售(營業)收入15500元,全年利潤總額964.58元。
荊州外宣辦熊主任告訴媒體,相關部門已在著手調查收錢撈尸之事,不過由于目前并沒有法律與相關條例規定打撈尸體收錢違法,所以就算查出結果,處罰也不現實。
方釗的遺體最后一個被撈上來,有人看了看手表:6點整。夜幕已經降臨。人群圍住出事的江灘,媒體也相繼趕到,一切都籠罩在黑色里。
江面上,陳及時跳下的那家游船飯店的霓虹燈亮起,本名“藍色家園”的飯館,因為“藍”字上半部燈管壞掉,只剩下一豎,加上亮起來的“皿”,組成一個“血”字。大紅的霓虹燈亮起來,在漆黑的江面閃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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