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19時30分至21時,沈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組成75個整頓組,500名警力,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了一次夜間酒后駕駛集中整治統一行動。據介紹,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行動除重點整治酒后駕駛外,還將機動車亂用濫鳴警燈、警報器,兼顧闖紅燈、故意遮擋、污損和不按規定安裝號牌等交通違法行為列為了整治重點。
醉酒駕駛被抓,晚飯還想喝點
當晚記者跟隨交警支隊和平一大隊的交警進行了現場采訪。“我們剛剛在民主路南一交通崗截獲一名駕駛面包車的撫順籍駕駛人,經過我們現場檢查,駕駛人汪某涉嫌醉酒駕駛,現在他的血樣結果還沒有檢測出來。”在交警和平一大隊,一位交警告訴記者。
很快,汪某的檢測結果出來了,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竟然高達221毫克,屬醉酒駕駛。汪某告訴記者,“我是撫順的,今天上午9點多在家喝的酒。本來我不想出車了,可是下午2點時,朋友非讓我幫著往沈陽送幾個人,我就開車出來了。我以為早上喝的,酒勁應該能過去,結果到下午5點20分的時候,我在南站調頭時駛進了禁行道,被交警攔了下來,接著就被測酒了。”
汪某稱,按他平時的酒量,喝一斤白酒都沒事,“而今天我只喝了幾兩白酒。”可笑的是,當晚交警準備給汪某買晚飯的時候,汪某竟然讓交警“給我帶瓶老龍口回來!”被交警拒絕。最后,汪某被處以罰款2000元、記12分,行政拘留15天。
酒后出酒店,找了個代駕
當日20點左右,在勝利大街沈陽站前,記者跟隨整頓組檢查時,一輛黑色中華轎車被交警攔下。當車門被打開時,車里滿是濃重的酒氣,坐在副駕駛的男子滿臉通紅。而司機告訴記者,副駕駛的男子就是車主,“我是一名出租車司機,在太原街的一個酒店門前等活,這男子從酒店出來后,知道自己喝酒了,就找到了我,要我幫他代駕回去!”
經過交警檢測,這名姓耿的出租車司機并沒有飲酒,“我從太原街開車,給他送到遼大附近,和車主談好了,我掙150元錢!除了回程打車錢,還能剩下不少!”耿師傅說。對于這種做法,交警給予了表揚。
在當晚的整治行動中,東陵大隊在攔截一輛出租車時,發現這輛車上有非法安裝的警報裝置,還有非法安裝的能接收到警方通訊的車載臺。在攔截的另一輛帶有地方牌照的奧迪車時,駕駛人出示一個假的警官證,被警察識破后,駕駛人棄車逃跑。目前,這兩起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軍車、武警車輛也將檢查
此次整治行動將組成聯合整治組對檢、法、司、安部門上路行駛機動車非法安裝和使用警燈、警報器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與市局督察、治安、后勤裝備等警種組成聯合整治組對公安機關內部車輛進行路檢、路查。與軍隊、武警部隊警衛司令部組成聯合整治組對軍車、武警部隊車輛進行路檢路查,發現違規安裝警燈、警報器的車輛由軍隊、武警警備部門予以處罰。
據介紹,沈陽市交警支隊將在近期對黨政機關、軍隊、武警部隊車輛違規安裝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的行為進行整治。
非法安裝警報器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7條,強制拆除,予以收繳,罰款2000元。
非法安裝標志燈具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7條,強制拆除,予以收繳,罰款2000元。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按規定使用警報器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罰款200元。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按規定使用標志燈具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罰款200元。(楊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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