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鄭州12月2日電(記者 周小云)今日,記者從河南省政府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已在河南省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上獲得通過,將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屆時,該省用人單位安置殘疾人比例將由現行的1.5%提高到1.6%。
《辦法》規定:河南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都應當承擔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6%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每年度應當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向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辦法》還規定: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實行省、市、縣三級分級管理。財政供給的機關、事業單位應當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不能按照規定繳納并經收繳部門催繳無效的,可以由各級財政部門代扣;非財政供給的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地方稅務部門代征。對于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又拒絕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用人單位,由當地殘疾人聯合會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河南省殘聯理事長李玉德在會上介紹了河南殘疾人事業發展情況和殘疾人就業情況。他表示,當前要盡快完善代征、代扣政策措施,將保障金征收切實列入有關部門工作目標,實現應收盡收,確保政府基金不流失,從而促進殘疾人就業。
李玉德還認為,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是社會各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而對各用人單位實行年審,則是強化和督促各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有效措施。
據了解,近年來,河南省殘疾人口的比重明顯增加。統計部門公布的數據顯示,1987年第一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中,河南省殘疾人比例為5.77%;2006年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中,該省殘疾人比例已上升到了7.2% 。
河南省殘聯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該省700多萬殘疾人中,16至59周歲的殘疾人就業率為54.5%。《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的實施,對于促進和保護殘疾人就業將產生重要作用,廣大殘疾人將真正得到更多的實惠。(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