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自焚 城管局長停職
成都通報稱所拆房屋確系違建,指揮人員處理不力,多人暴力抗法被刑拘
成都拆遷現場一女子唐福珍自焚,現場指揮的有關人員判斷不當、處理不力,金牛區城管執法局局長鐘昌林已被停職接受調查。
昨晚10時,成都市金牛區通報了金牛區“11·13”拆遷戶自焚事件初步調查情況,并公布了現場三組視頻資料。通報表示,若發現在執法過程中還存在其他問題,將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 事件經過
●1996年8月 建房
胡昌明與金華村簽用地協議,一直未辦手續。
●2007年8月 拆遷
成都建污水處理廠決定拆遷,胡要價800多萬元。
●2007年10月 限期拆除
金牛區城管執法局向胡下達限期拆除違建決定書。
●2007年12月 行政復議
胡昌明對限期拆除決定不服,提起行政復議。
●2008年2月 維持決定
成都城管執法局經審查維持原決定,胡昌明未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2009年4月 一拆受阻
城管執法局拆除,唐福珍倒汽油威脅,拆除終止。
●2009年11月 二拆自焚
城管執法局再次實施拆除,唐福珍往自己身上傾倒汽油并引燃,導致嚴重燒傷。11月29日,離世。
據成都市金牛區調查通報
- 通報
一直未辦手續屬于違法建設
1 是否屬違建?
一直未辦手續屬于違法建設
該通報顯示,1996年8月,胡昌明與金牛區天回鎮金華村簽訂了《建房用地協議》后,在未辦理《規劃建設許可證》及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修建了面積達1600平米的磚混結構及簡易結構房屋,用于企業經營。此后,胡昌明對所建房屋一直沒有辦理相關手續,因此屬于違法建設。
多名親屬已被刑事拘留
2 親屬暴力抗法?
多名親屬已被刑事拘留
通報顯示,經初步調查,11月13日拆除過程中,胡昌明和部分唐、胡兩家親屬在此次暴力阻撓依法拆違事件中,涉嫌妨害公務犯罪,金牛區公安分局已于當日立案偵查。
11月21日,依法對5名涉嫌犯罪的唐、胡兩家親屬實施刑事拘留,4名實施監視居住。11月23日,對胡昌明實施刑事拘留,11月24日對2名親屬實施刑事拘留。
救援過程遭到親屬持棒毆打
3 是否及時救治?
救援過程遭到親屬持棒毆打
通報顯示,11月13日,相持兩個多小時后,唐福珍在組織親屬阻撓執法的同時,兩次向自己身上潑灑汽油,執法人員多次試圖登上唐福珍所在的塔樓阻止,避免意外發生,均遭其子胡某及其姐夫陳某暴力阻攔。其間,執法人員不斷喊話,勸阻唐福珍不要作出極端行為。
約10分鐘左右,唐福珍突然用打火機引燃身上汽油,執法人員立即用泡沫水槍噴灑滅火,此時,唐福珍的兒子與姐夫不施營救,繼續暴力阻撓,救援人員不顧其投擲石塊和持棒毆打,迅速搭梯登上塔樓,救下唐福珍。
- 追問
1 違法建設為何10年沒拆?
昨晚,成都市金牛區區長馬旭稱遵照的法規、條例非常清晰,稱未獲得規劃建設許可證及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胡昌明修建了面積達1600平米的磚混結構及簡易結構房屋,沒有辦理相關手續,因此屬于違法建設。
既是違法建設,為什么10年沒拆?
馬旭稱,違法建設是歷史上多年形成的。他說,區里對違法建設的處理是按照增量為0、存量遞減的方式,新的違法建設讓它零出現,而舊的違法建筑要逐步遞減。而胡昌明的這個房子,在2007年城市四大污水處理廠之一的配套工程范圍之內,所以在2007年納入拆除范圍。
當有記者問,當初是村集體土地,為什么要用城市規劃法來判定時,金牛區法制辦主任王軍稱,已經將有關的法律條文列的非常清楚,就不再做答。
2 為何早晨6時不到開拆?
唐的親屬稱當時6點不到,天還很黑,就聽到外面聲音嘈雜。唐和親屬大部分都到了三樓的平臺,然后看到有大量的人和車。有吊車將大門兩側的墻推倒,還有人架著梯子從二樓往三樓爬。而當天5點左右,電就已經停了。
有記者質疑為什么選擇這么早來強拆?馮貴銀說,他們的拆遷是從上午開始的,沒有記者提出的3點到6點。
對于拆遷人員的組成,唐的親屬稱有很多人穿了迷彩服,不知道是什么身份?當時在現場的金牛區政府辦副主任馮貴銀稱,當時拆遷的人都是城管執法隊的人,他們是做了工作預案的。
對于和家屬之間的協調,馬旭稱他們做了很多工作,相關部門、區領導、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一共做的工作有19次之多。
3 暴力執法還是暴力抗法?
本報記者提問,有當時在現場的唐的親屬稱,當時拆遷時有很多人拿著盾牌、舉著鐵棍對房子進行拆除,并對他們進行毆打,家屬因此反抗是暴力執法引發的。拆除是否存在暴力執法的問題?
當時在現場的馮貴銀沒有正面回答問題,只是按照情況通報說,當時唐福珍組織唐、胡兩家親屬10余人,采取逐層關閉樓層通道,向執法人員投擲自制汽油燃燒瓶、磚頭、石塊,在樓道、平臺潑灑汽油并點燃等暴力方式阻撓執法。
而據當時在現場的唐福珍的親人魏交稱她一早聽到喧嘩,后來跑到三樓平臺,看到一群戴著頭盔拿著盾牌的人破開鐵門,沖上來。其中有人沖向她,并用鋼管打在了她的左小腿上,還有人向她眼睛里噴灑了不明物。當時她一歲的孩子綁在胸前,有人將孩子從胸前扯走。
4 意外事件是否可以避免?
唐的多名親屬均稱,如果當時在唐澆了第三遍汽油后,拆遷隊伍撤走,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唐的親屬魏交說,唐福珍生性開朗,誰都不會想到她真的會點燃自己。她認為,唐是因為看到親人挨打,忍無可忍。她說,唐福珍說過好幾次,如果你們上來,我就點燃汽油。有一次,她抬頭看到了唐福珍的眼淚。
“就說她倒了好幾次汽油,就應該知道她的猶豫。”唐的大哥唐福明認為,如果當時拆遷隊撤走,就不會出事,或者救的更及時一點。
對于這個疑問,馬旭稱,當時唐福珍和親屬點燃的汽油和投放的汽油燃燒彈在三樓平臺上散播,三樓平臺上的工作人員有危險,為了防止他們意外,所以下面的人還在繼續往上沖。(記者張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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