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拆遷之痛,是常人所無法理解的。一直以來,房子被視為安身立命之基,能夠遮風擋雨的地方。正是因為如此,被如此高昂房價所綁架的民眾,依然含辛茹苦地做房奴。另一方面,據說是有恒產者有恒心,就是在只有70年的使用權、50年的設計壽命的狀態下,有些人還是打算做一個堅守,為此付出的代價有時候實在是過于高昂了。
成都女企業家唐福珍,為了抗拒凌晨五點的暴力拆遷行為,與親屬駐守于自己的房子當中。當那些手持盾牌、鋼管的拆遷隊伍沖上來的時候,最終看著親屬倒下的唐福珍點燃了澆在自己身上的汽油,也點燃了一個血色的黎明。
或許我們會問,什么樣的拆遷不能在光天化日下進行?又是什么樣的拆遷必須動用盾牌與鋼管?這一切的答案在這幾天成都有關部門的通告中有了一個答案:自焚的唐福珍是暴力抗法。這樣一切也就有了解釋,為當地政府的暴力找到了合適的理由:原來把自己身上的汽油點著算是暴力抗法。有朋友說,這個邏輯如果成立的話,是不是把汽油澆到暴力拆遷的人身上并點火,算是正當防衛?
《物權法》已經實施了不短的時間,但各地的暴力拆遷不但沒有收斂,反而對抗的程度在不斷的加劇。或許我們能夠從這個定性中找出端倪。如果一個機構既可以宣布什么是為了國家利益的拆遷,或者干脆有權力定義什么是國家利益,同時,它又有權力定義任何人的任何行為是否違法,當遭遇到有人不聽話之時,自然也會利用暴力來拆遷了,最多到后來把對方弄成一個暴力抗法的典型,全然不顧這種暴力正是由他們發端的。也就正如當時對唐福珍喊話時某人所說:“不要與政府作對,你現在下來還來得及”———是啊,這時候退讓還是來得及的。
或許很多人就此退讓了,但總是有人不會退讓的。不但自己的家園就在身后,面前的親屬也倒在棍棒之下,理性告訴所有人這時候你確實不能與強力者作對,感情卻讓唐福珍點燃了自己。可能她在這時候并沒有想很多,更不會想到在她與死神搏斗16天的時間里,親屬不能進入看望、死后有穿制服者護送至火葬場———有些人心虛到了如此地步,真是讓人大開眼界。
撰挽聯一付:黑夜里強拆,奇事;烈火中永生,痛哉。橫批“暴力與法”。
□五岳散人(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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