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以來,“深圳連續發生多起中小學生被綁架案”的消息在坊間傳得沸沸揚揚。由于缺乏官方的正式消息,消息只能以“傳言”的形式以訛傳訛,一時間全城人心惶惶,家長更是手足無措。經深圳媒體報道此事之后,“綁架案”更成為全深圳各界熱議的焦點,事件是真是假?案情如何?媒體和市民紛紛將關注和疑惑集中于公安機關等部門。12月8日,深圳市公安局終于打破沉默,就此案件相關事實向外界發布了通告。
證實:三名學生慘遭綁架
有關深圳近日連續發生的多起綁架學生案,根據民間廣為流傳的說法,綁匪通常以玩具誘拐或強拉上車等手段,在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實施綁架。一個多月以來,已經有三名學生慘遭綁架,其中有兩名學生不幸被綁匪撕票。事發后,雖然未有相關部門出面證實,但是擔心孩子安全的家長們“寧可信其有”,等候在校門口接送孩子的家長日漸增多。而在校門口等待孩子的家長則言之鑿鑿:他們在學校附近發現巡警巡邏增多。這使學校和家長更進一步相信,“傳言”是真的。“綁架案”被媒體報道后更使人們議論紛紛。
12月8日,深圳市公安局終于向社會公布了案件的情況。據介紹,10月20日,南山區一名六年級學生易某某于下午放學后失蹤,其父接到勒索贖金的電話后報警,警方隨后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并于11月12日將犯罪嫌疑人鄒某抓獲,鄒某交代了其綁架并殺害易某某后進行勒索的犯罪事實;11月3日,福田區一名13歲的初一學生麥某某晚自習放學后失蹤,家長接到勒索電話,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于11月6日在深圳和長沙兩地同時展開抓捕行動,抓獲石某、張某和杜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并在長沙市成功解救被綁架的麥某某;11月7日,福田區陳先生接到勒索電話,稱其侄子被綁架。警方迅速組織精干警力展開調查,經過20多個小時,于案發次日在龍崗區某村抓獲犯罪嫌疑人孔某、黃某。二人交代,他們與事主陳先生熟識,綁架其侄子后擔心事后必然敗露,故將其侄子殺害。
行動:十月以來已經開展
雖然“綁架案”的信息近日才迅速升溫,然而根據深圳市公安局的通告得知,深圳警方早在今年下半年便針對相關案件采取了行動。警方表示,今年下半年以來,深圳警方針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給社會治安帶來的新情況和校園周邊侵犯學生違法犯罪的問題,組織開展了“粵安09重點打擊專項行動”、全市集中清查行動和大巡邏大查控等系列行動,并把校園周邊治安環境的整治和嚴厲打擊侵害學生違法犯罪作為行動重點,開展了一系列的整治活動。
行動中,警方開展了梳理排查,對轄區內中小學校、幼兒園、大型住宅區、高檔住宅區及上述重點區域周邊500米范圍內和出租屋、治安復雜場所進行了排查;在每所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都各配備一名“法制副校長”和一名“安全輔導員”,落實法制和安全教育制度;建立警、校情況通報制度,制定專門的民警與學校、幼兒園聯系,定期通報轄區治安和校園安全情況;開展專項行動,對尚未偵破的涉校、涉師生刑事案件和行動期間接報的涉及侵害學生的案件,掛牌督辦,限期破案,重拳打擊。同時,在重點路段和部位增設卡點和巡邏人員,提高校園周邊的見警率和管事率。
在上述專項行動中,警方破獲了10月份以來發生在深圳市的3起綁架學生案件,抓獲嫌疑人6名。“綁架案”發生后,根據案件的規律和特點,深圳警方與教育部門、各街道聯合開展了加強校園安全防范嚴厲打擊侵害學生違法犯罪重點行動,在學校周邊增設卡點和警力,在每天上學、放學時間段加強巡控;會同學校,組織學生開展法制和安全教育的同時,向學生發放了《校園安全防范指導》和《學生安全防范教育手冊》;通過手機短信、校訊通等方式,向家長發出了安全提示;在學校周邊增設監控探頭,提高技防能力;建立了社區民警與學校的熱線聯系制度。此外,警方還根據學生反映的情況,打掉了4個預謀搶劫學生的犯罪團伙,抓獲15名犯罪嫌疑人。
反思:封鎖消息遭非議
案件雖然已經破獲,可是不少家長和市民擔憂的心仍然懸著不放,原因何在?通過深圳市公安局的通告,市民了解到,原來“綁架案”早在今年10月份就已接連發生,可是直到12月8日,公安機關才正式向市民透露案情。在這段缺乏官方信息的日子里,深圳的家長提心吊膽,擔心“傳說中”的不幸會發生在自己的家庭,即使深圳警方正式公布了案件消息,由于近兩個月來的慣性,家長們仍是心有余悸。
由于“綁架案”的集中發生和較大的社會影響,案件顯然已上升為涉及公共安全的事件,而過去幾年多起公共安全事件講述了一個道理:在信息傳播方面,有關部門的封鎖行為往往是無用的,消息還是能通過多種渠道不脛而走。根據調查,在深圳警方通報前,已有九成家長了解到“綁架案”的信息,其獲取信息的途徑,一是朋友轉發短信,二是網絡搜索信息,三是學校零碎透露信息的拼接。
警方之所以“捂住”了信息,無外乎是“怕造成恐慌,引起不必要的混亂”。但是,過去的經驗告訴我們,及時了解、掌握事關民眾安危的各類公共安全信息,是公民所享有的知情權等合法權利的體現,公安機關應該主動利用眾多的信息發布平臺,利用發達的網絡和手機短信等即時發布相關公共安全信息,提醒、警示有關事項,并竭誠歡迎民眾協助破案,最大限度消除不安全隱患,這也是一貫強調的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的體現。
經歷了2003年的“非典”事件后,如今衛生部門在應對“甲流”的消息公布中做到了公開、透明,使民眾及時了解“甲流”的基本信息,并提高防范意識。然而面對同樣屬于公共安全的“綁架學生”事件,深圳公安機關卻未能借鑒衛生部門的前車之鑒,使其危機處理機制遭到公眾的質疑,這不得不引起公安機關的認真反思。 (易運文 陳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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