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帆販毒,并非簡單的“以販養吸”,他將販毒作為迅速積累財富的手段,以販致富。剛滿22周歲的他,有四下廣州販毒的經歷。他落網時,被警方搜出185克冰毒和麻古……
今年5月,馮帆落網。12月3日,馮帆的上線供毒者在廣州被捕。至此,這起兩名年輕人販毒供7名年輕人吸食的案件,終被長治警方徹底“打掃干凈”,媒體也終于獲準采訪。
囂張販毒往返廣州做發財夢
“結了這案子,我們真正意義上掐掉了一顆毒瘤。”長治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支隊長賈文經所指,是22歲的毒販子馮帆,他一門心思干“大事”,為了迅速積累財富,打起了毒品的主意。
今年春節過后,長治市禁毒支隊發現轄區內不少癮君子拿貨的渠道來自同一個人——一位20歲出頭的年輕人,名字叫馮帆。
他提供的毒品有兩種:冰毒與麻古。長治地區流行吸食的毒品就是這兩樣。
冰毒,緝毒警們習慣稱呼為“冰”。它的形狀與味精一樣。麻古多為黃色、粉色、綠色的小片,與B2片大小一樣。海洛因是原生植物類毒品,而冰與麻古均為新型毒品,成分為甲基苯丙胺,屬化學合成類毒品。
從人的生理角度分析,只要是毒品,吸食都會上癮。賈文經介紹說,這兩樣的毒性與海洛因不相上下,只是成癮的時間略微滯后。“毒販們出售毒品時,通常不會集中給一部分人太多的量,以防被落網的吸毒者咬出來。”可是,馮帆不怕,他為了擴大自己的名聲,向癮君子出售毒品,很快被警方監控。
可是,與毒品打交道的人,行蹤總是格外詭秘,監控起來困難重重。馮帆不在家住,與女友在長治市內租房居住,而且經常換地方。“為了將他這條線上的涉案人員全部挖干凈,防止打草驚蛇,我們工作起來不得不秘密,甚至有些縮手縮腳。”專門負責情報信息的大隊長范瑞辦案習慣小心謹慎。“我們整整監視了3個月。”范瑞說,其間,馮帆的一切行動皆在掌握之中。連他經常去的網吧,平日里來往的朋友,愛去哪里吃飯,與哪些人聚在一起吸毒,都掌握得一清二楚。
被監控期間,馮帆去過兩次廣州,他總是坐飛機去,乘大巴回。這樣安排的理由十分明顯,方便攜毒。
跟蹤艱難,大海撈針似的,兩次跟蹤全告失敗。
凡事得分析,不能慌。禁毒支隊政委高殿智不停地給大家鼓勁兒:這兩次,不外乎是踩點,估計攜回毒品量很少。大家別泄氣,咱給他來個老賬新賬一起算,盯牢了他,抓個現行!
原來,按照毒販的“生意經”,頭幾次做生意時,以防范為主。不可能大額交易,大宗買賣。
馮帆與上線阿軍最初的合作,一定處于摸索期的合作,此時動手,實屬魯莽。緝毒警遵循的辦案原則是:當販毒量微乎其微時,貿然行動只能是斷了一條艱辛尋找到的販毒之路,這叫“小不忍則亂大謀”。
貨沒出手一到長治束手就擒
抓捕馮帆的機會還是來了。今年五一過后,馮帆終于又要行動了。他的目的地依然是廣州,上線仍是那個叫阿軍的女人。這是他第四次下廣州,他帶上了自己的女友耿素慧,兩人是在共同戒毒期間相識,出來后即同居。
這次,緝毒警準備收網了,向廣州派出兩名警力。依前兩次監控路線,這一次,馮帆被迅速盯牢。但是,交易時,不停變換的地點,令跟蹤非常艱難。
現場抓捕民警向局里請示,得到的命令是,盯牢馮帆離開廣州的時間,一切等他回到長治后再說。
果然,這一次馮帆的胃口大了。他買了一輛二手黑色皇冠車,他要開著車,拉著毒品回長治。
依據前線民警反饋回的消息,馮帆駕車回長治的時間大約在5月9日晚。
當天傍晚,禁毒支隊兵分四組,重兵力把守高速路長治口;晉城、長治縣高速路口派出少量兵力;馮帆在市內的租住處,也埋伏了人馬。大家手中,拿著馮帆的照片復印件。馮帆可能出現的落腳點,被一一封牢,“只要他回來,肯定跑不掉。”親自帶隊的賈文經沒想到,一個通宵過后,馮帆還是沒有出現。
等下去還是撤離?為了盯住毒品,全部警力從高速路上撤回市區,架網守候。
前線負責跟蹤的民警傳回信息,其實,在大兵團撤離高速路后不久,馮帆于11日凌晨兩點,開車潛回市區。原來,他駕車行至武漢時,車出了故障,兩天時間修好車后,再次出發。
5月11日中午,緝毒警發現馮帆女友出現在租住屋內,即開始全城抓捕行動。而尋找始終沒有露面的馮帆,惟一的辦法,只能駕車在街上找了。
尋找并不盲目,依據是那輛3.0黑色皇冠車。
5月12日上午,緝毒大隊安建民大隊長與緝毒民警駕車在長治市大慶路上巡邏時,突然看到前面的一輛黑色皇冠車。超車后一看,駕車人果然是馮帆。“當時來不及高興,馬上向支隊匯報,要求加派警力,全力抓捕。”安建民駕車一直跟在馮帆車后,隨他行至附近一處公寓樓。馮帆將車停下后,獨自上樓。
抓還是不抓,里面會不會還有別人,會打草驚蛇嗎,會搜不出毒品嗎?“支隊領導再三研究,怕貨跑了,半小時后,命令我們抓人。”
接下來的情節并沒有想像中的驚心動魄。緝毒警沖進屋內,獨自躺在床上發呆的馮帆束手就擒。被抓的同時,馮帆不解地提問:“你們怎么能抓到我?”
緝毒警在馮帆身上、皇冠車內、他與女友的租住地,共搜出185克冰毒與麻古。這次,是馮帆的一次大手筆。然而,卻沒來得及賣出一克,“生意”便就此夭折。
馮帆剛一落網,當身在廣州的阿軍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得到馮帆發出的消息,立即銷聲匿跡。
11月,當阿軍以為風聲已過,出現在廣州時,被廣州警方抓獲。12月1日,她被押送至長治。
至此,這件以兩名年僅22歲的年輕人販毒,供7名年齡在17歲至23歲之間的年輕人吸食的“以販毒致富”案件,終于畫上了句號。
現在,馮帆已被移送檢察院,開庭受審在即。
對話馮帆
別說我家我犯事與家里無關
12月3日,長治市公安局看守所內,記者和馮帆進行了一番對話。
他長的大高個,結實,白凈清秀,略帶書卷氣。然而,當他開始回答提問,頹廢之氣立現,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
關于何時開始吸毒這一問題,馮帆徑直取最低值,“根本就沒吸幾次,去年6月份,我第一次吸。”
而且,更為 “湊巧”的是,當他“第一次”吸時,被公安機關抓獲,然后開始了長達半年的強制戒毒。
“這么湊巧?”
“就是啊!”馮帆抬起頭,眼神斜著瞟過來,一臉的不屑。
“你販毒是為了保證自己吸毒的毒資,還是將它作為一門生意做?”
“我沒有販毒,我從來沒有做過。”
“在你的車上,你的家里都有毒品,這是你的嗎?”
“那是我朋友放在我車上的,放在我家的。”
在與馮帆艱難的溝通中,他說出了自己的人生軌跡:自小父母離異,他跟著父親生活。父親任某縣工商局副局長,父親與他的生活原本過得平靜,幸福。
“別說我家,我犯事與我家里沒關系!”馮帆拒絕回答有關家庭的提問。
“你為什么要吸毒,不明白這東西不能沾嗎?”
“朋友們在一起,他們吸,我不吸會被看不起的。”
按照馮帆的說法,他第一次吸毒,被抓了現行。之后被警方送去強制戒毒。“等我出去了,一定要 ‘大干’一場!”在那里,馮帆做出這樣的決定。
出來不足一個月,馮帆立即復吸。
“戒毒出來后,靠什么維持生活呢?”
“我在工地上挖土石方!”
“你能干苦力活兒?”面對記者的驚訝,馮帆不樂意了,甚至有些生氣,“我能去干苦力?我是雇機械挖!”被與賣苦力謀生聯系到一起,馮帆顯然難以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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