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溫州12月17日電(記者 袁爽 通訊員 鹿法)在酒店房間安裝盜號軟件,盜取客人網絡游戲賬號里的虛擬財產,并經人介紹以低價賣給一名“銀子商”,最終獲利44萬元。近日,溫州鹿城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粱某有期徒刑12年,鄭某4年;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判處購買贓物的章某及介紹人劉某有期徒刑4年和3年6個月。
現年29歲的梁某系浙江省平陽縣人。2009年1月,他在網上看到了一種能夠實現遠程控制的盜號軟件,平時愛好玩網絡游戲的他馬上想到如果在他人的電腦上安裝這款軟件,便能在自己的電腦上盜取他人的游戲賬戶,于是他把目光瞄向了高檔酒店房間里的電腦。
梁某先從網上購買了這款軟件,然后雇了精通電腦的鄭某幫忙安裝軟件。隨后,他在市區一家高檔酒店連續開了好幾個房間,讓鄭某在這些房間的電腦里安裝了盜號軟件。這樣,梁某就能通過自己的電腦遠程控制這些電腦,進行守株待兔。
2009年2月16日上午,入住酒店的客人王某在房間電腦上登錄了自己在“通吃網絡游戲”里的賬戶。而這臺電腦恰是被梁某動過手腳的,通過盜號軟件,王某的賬號和密碼很快便被梁孝會獲取。梁某進入王某的游戲賬戶后,不禁欣喜若狂,原來里面竟有199億的“扎啤”(一種網絡銀子),按市場價估算價值人民幣100多萬。
梁某沒想到自己運氣這么好,一次就撈了條“大魚”,急于變現的他馬上聯系了認識的網吧管理員劉某,讓其幫忙尋找買家,并承諾會給劉某好處。劉軍很快便聯系到了“銀子商”章某,并介紹給梁某。
章某明知梁某的網絡銀子是盜竊所得,但仍答應與其進行交易。最后,雙方經討價還價,梁某以58萬元的價格將199億的“扎啤”悉數賣給章。其中梁獲利44萬元,劉獲得好處費14萬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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